登录 退出
政府信息公开
对全市存量公司调整注册资本认缴期限的提示
索  引  号: 0000000000/2025-005320 发布时间: 2025年07月11日 19:06
来       源: 汉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机构: 汉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内容概述:
访问量: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已于20231229日修订,根据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471日前登记设立,且股东填报的出资认缴期在2032630日后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认缴期限在2027630日后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存量公司),须尽快调整注册资本认缴期限。

据此,请全市各存量公司及时召开股东会议,调整股东注册资本认缴期限,并于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各级登记机关已进一步优化公司变更(备案)登记流程、简化办理手续、设置专项咨询和办理通道,为存量公司调整注册资本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在办理业务过程中,如您公司遇到任何问题,可随时向登记机关咨询。

对于因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导致公司出资期限、注册资本不符合法律规定且无法调整的,公司登记机关对其另册管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作出特别标注并向社会公示。被另册管理公司依法完成出资期限或注册资本调整后,可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恢复登记申请,经审核无误后,恢复其登记在册状态。

此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修订,是国家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也是督促企业健康发展的需要。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帮助,欢迎随时与我们联系。

附件1.全市各级登记机关联系方式

    

附件2全市各级需调整注册资本企业清单

附件:1.市本级有限公司需调整清单

      2.股份公司需调整清单

      3.外资有限公司需调整清单

      4.汉台区有限公司需调整清单

      5.南郑区有限公司需调整清单

      6.城固县有限公司需调整清单

      7.洋县有限公司需调整清单

      8.西乡县有限公司需调整清单

      9.勉县有限公司需调整清单

      10.宁强县有限公司需调整清单

      11.略阳县有限公司需调整清单

      12.镇巴县有限公司需调整清单

      13.留坝县有限公司需调整清单

      14.佛坪县有限公司需调整清单

      15.经开区有限公司需调整清单

主办单位:汉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电话:0916-2539150,传真:0916-2624186,消费者投诉举报电话:12315(工作时间为全年每天24小时) 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咨询电话:0916-3180656(办公电话、传真、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咨询电话工作时间为:正常上班时间的8:00--12:00,14:00--18:00,7月1日至8月31日8:00--12:00,15:00-18:00,节假日除外。)
地址:汉中市汉台区滨江路中段 邮编:723000
陕ICP备14003207号-2  汉中网安:61230001  网站标识码:6107000038
陕公网安备 61070202000357号    网站地图

汉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
“汉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

是否继续?

继续访问 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