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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市场监管总局拟出新规: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和入网食品销售企业主体责任更明确!
索  引  号: 0000000000/2025-007326 发布时间: 2025年08月12日 11:54
来       源: 市说新语 发布机构: 汉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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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网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压实平台企业、入网食品销售企业等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防范网络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市场监管总局组织起草了《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和入网食品销售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规定(征求意见稿)》共23条,从管理人员配备、管理机制运行、监督管理及法律责任等多维度强化平台企业和入网食品销售企业网络食品安全管理要求。

在强化管理责任方面,要求平台企业督促其分支机构、代理商、合作商等按照统一要求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与义务,平台和入网食品销售企业应配备有相应能力的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等管理人员。

在完善管理机制运行方面,规定平台企业要建立基于食品安全风险防控的动态管理机制,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建立并实施食品安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和机制。

在加强监督管理方面,规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将平台企业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以及整改情况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依法查处相关违法行为。

主办单位:汉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电话:0916-2539150,传真:0916-2624186,消费者投诉举报电话:12315(工作时间为全年每天24小时) 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咨询电话:0916-3180656(办公电话、传真、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咨询电话工作时间为:正常上班时间的8:00--12:00,14:00--18:00,7月1日至8月31日8:00--12:00,15:00-18:00,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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