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退出
政府信息公开
共创食安示范城•政策速递|市场监管总局等5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强化集中用餐单位食堂承包经营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附一图读懂)
索  引  号: 0160371908/2024-000314 发布时间: 2024年08月15日 17:12
来       源: 汉中市场监管 发布机构: 汉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内容概述:
访问量: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教育部、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管局联合印发《关于强化集中用餐单位食堂承包经营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加强集中用餐单位食堂承包经营食品安全管理,降低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不断提高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水平。

《通知》要求

要推动集中用餐单位落实食品安全责任,督促承包经营企业落实落细主体责任,强化行业管理责任,强化部门监管责任,强化应急处置,严格责任追究等。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及时互通信息,形成齐抓共管合力,共同维护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

《通知》明确

集中用餐单位对本单位食品安全负总责,承包经营企业对其承包经营食堂的食品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各地行业主管部门应强化行业管理责任,市场监管部门应强化监管责任,加强要点检查,实施联合惩戒和信用管理。

《通知》强调

承包经营企业在集中用餐单位食堂所在地取得食品经营许可,高校申请集中用餐单位食堂许可的,由省级市场监管部门根据教育管理层级对应关系等确定许可和审查权限。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企业,不得承包集中用餐单位食堂。

相关链接:市场监管总局等5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强化集中用餐单位食堂承包经营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主办单位:汉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电话:2539150,传真:2624186,投诉举报电话:12315
地址:汉中市汉台区滨江路中段 邮编:723000
陕ICP备14003207号-2  汉中网安:61230001  网站标识码:6107000038
陕公网安备 61070202000357号    网站地图

汉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
“汉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

是否继续?

继续访问 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