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00000000/2025-006787 | 发布时间: | 2025年09月15日 11:30 |
| 来 源: | 汉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机构: | 汉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内容概述: | |||
| 访问量: | |||
类别:B
签发人:
汉市监函〔2025〕 号
对市政协六届四次会议第84号提案的
答复函
尊敬的秦东海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中小学校校园周边早餐流动摊贩治理的建议》(第8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强化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保障广大学生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是各级政府和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级市场监管、教育等部门不断加强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近年来,我局联合教育、卫健、城管等部门从严规范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行为,切实保障中小学生食品安全,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强化联合监管。一方面市场监管部门一直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纳入日常检查、巡查之中,以校园周边100米范围内的商店、超市、集中交易市场、食品小摊点为重点区域,以麻辣条、各类小食品、饮料、乳制品、散装食品等为重点品种开展日常食品安全检查工作。另一方面,利用“双随机”,每年春秋开学季前,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联合教育、公安、城管部门成立联合检查组,围绕校园周边消费量大的饮料、乳制品、方便食品为重点品种,严查进货来源、标签标识、储存环境等。截至目前,全市共检查校园周边及重点区域食品经营户1200余家,发现问题隐患80余个,已督促全部完成整改。
二是加强行业自律。一方面,积极推进餐饮单位“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我局将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作为全市此项建设工作重点,大力引导和推动校园周边餐饮单位通过透明厨房、视频厨房、网络厨房等方式开展“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提供便利渠道,倒逼食品经营单位履行好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另一方面,推行校园周边食品生产经营者安全承诺制度。以落实食品销售规范为主要内容,引导食品生产小作坊、餐饮服务提供者、小饭桌经营者等校园周边食品生产经营者自我承诺。
三是强化食品从业人员培训。每年定期培训食品经营负责人和食品安全员,加强对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的培训力度,重点培训《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有关内容,引导食品从业人员守法经营、规范经营、诚信经营。今年以来,开展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培训308场次,参训2953人次,督促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四是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通过在学校门口设置营养餐意见征集箱、微信公众号发布线索征集公告、12315和12345平台接办等多种方式,畅通群众对食品安全的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受理并答复,保障群众对食品安全工作知情权和参与权。
五是加强科普宣传。每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春秋季开学期间,我局联合教育部门指导中小学校通过班会、宣传栏、食品安全进校园等多种方式,向学生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培养学生良好个人饮食和卫生习惯。充分运用微信、抖音等政务新媒体,面向全社会开展扎实细致的食品安全科普宣传和预警提示。截至目前,我局面向社会已公布10起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典型案例,对潜在的违法者起到警示作用,督促食品经营者规范自身经营行为。
我市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总体可控,但也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学校周边摊贩流动性强、易反复、监管难度大,违法占道经营行为屡禁不止。二是食品从业人员变动性大且文化层次不高,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非常感谢您对食品安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继续依法履职,持续加强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保障师生和广大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汉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9月15日
联系人:市市场监管局 食品安全协调科
联系电话:0916—2539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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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市委督查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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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5年9月15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