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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对市政协六届二次会议第147号提案的答复函
索  引  号: 6107000038/2023-000061 发布时间: 2023年06月09日 10:20
来       源: 知识产权科 发布机构: 汉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内容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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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A

签发人:李炯

汉市监函〔2023〕235号



   汉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对市政协六届二次会议第147号提案的答复函




尊敬的民进汉中市委员会: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整治中医养生保健行业服务乱象加强行业监管的建议》(第147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追求健康长寿的愿望愈发强烈,各类以中医推拿、按摩、刮痧、艾灸、拔罐、正骨等方式开展养生保健服务的机构也越来越多。截至目前,全市含有“中医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经营范围的市场主体有654户,其中,足浴足疗店106个,美容美发店227个,理疗馆51个。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中医药发展,将传承创新发展中医药定位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内容。加强对中医养生保健服务机构的规范治理相当必要。 “中医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在经营范围审批中属于非许可类经营项目,由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审批并发放营业执照。行业主管部门为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由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承接市级相关工作,监管行业发展。根据今年1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的《加强中医药老年健康服务工作实施方案》,以及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于4月26日颁布的《中医养生保健服务规范(试行)》的规定,提供中医养生保健服务的机构及其人员不得从事诊疗活动,并对中医养生保健服务机构的场所、人员、设备等方面进行了规范。贵单位提案中反映的从业人员非法上岗、无证行医、经营场所安全等问题,由卫生健康委等相关单位负责监管和依法查处。

    一、市场监管工作情况
    保健市场乱象一直是我局监管的重中之重,特别是新冠疫情期间,一些不法商家利用中老年人对健康的渴望,通过免费体验、发放赠品、“专家”讲座等形式,故意夸大产品效果、功能,诱使老年人购买产品,获取暴利。贵单位在提案中反映的虚假宣传、无证经营以及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保健产品等违法行为,由我局负责依法查处。
    (一)广告宣传监管
    近年来,我局连续开展违法违规商业营销宣传集中整治行动和“护苗助老”广告专项整治行动,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全市工作方案,以汉中市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为平台,统筹协调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工信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委、市行政审批局、市智慧城市局等相关单位,各司其职,以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化妆品等广告为重点,联合开展专项行动,广泛听取群众投诉举报和意见建议,严格广告审查,严查违法案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保专项行动有效落实。
    在专项行动中,我局发现,中医养生保健服务行业的蓬勃发展,为群众就近享受中医服务提供了便利,为弘扬传承中医文化起到了促进作用,规范的中医养生保健服务机构对消费者的身心健康有一定帮助。同时,我局也发现,一些机构以中医理疗为名,实则以销售普通食品、保健食品、日用品为目的,在理疗的过程中,向消费者尤其是老年人推销产品,存在以食品冒充保健食品、食品宣称具有治疗功效、以日用品冒充医疗器械的虚假违法宣传行为。由于此类涉嫌虚假宣传的产品本身一般并无质量问题,销售机构的宣传广告不通过户外广告、印刷品广告、广播电视广告等实体媒介发布,而是由销售人员口口相传,难以取证,导致相关案件查办困难较多。根据以上实际情况,我局在日常监管中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通过广告监测平台和投诉举报平台双管齐下收集案件线索。积极查办“全国互联网广告监测平台” “全国移动端互联网广告监测平台”“陕西省广告监测平台”三个监测平台下发的案件线索,保证查看率、处理率达100%;同时,主动调取“12315”“12345”等投诉举报热线相关信息,以调处消费纠纷为突破口,顺藤摸瓜查办中医养生保健服务行业案件线索。把投诉举报热线收集到的相关信息作为重点案件线索,把曾经被投诉举报的中医养生保健服务机构作为重点监管对象,加大检查频次,依法严处重处。
二是利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工作制度加强行业监管。积极联合相关部门开展针对广告行业、中医服务行业等市场主体的抽查检查,同时对市场主体开展普法宣传,要求从业人员学法、知法、懂法,对广告宣传行为进行自查,从根源上杜绝虚假违法广告发布行为。三是加强中医养生保健服务行业违法案件查办力度,震慑违法行为。近两年来,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处涉及中医养生保健理疗方面的食品、保健食品、药品、日用品、化妆品、中医服务等虚假违法广告案件17件,罚没款17.44万元。四是加强普法宣传,提高人民群众自我保护意识和科学的养生保健观念。通过每年“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12·4法制宣传日”等重要节点的宣传活动,向群众和市场主体送法普法,宣传食品、保健食品、药品在效果和广告方面的区别,提高市场主体的守法意识和消费者的防范意识。
    (二)保健市场监管
    随着中医养生保健服务成为一个热门消费领域,一些打着“保健”旗号纷乱繁杂的机构和产品纷纷上市,为规范行业发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市场监管部门凝聚多部门力量,针对民生关注的保健市场痛点、堵点、难点,推进宣传引导与重拳打击有机结合,积极预防和消减各类违法违规经营保健产品问题。
一是坚持靶向原则,开展专项行动。市场监管部门连续五年开展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保健食品专项清理整治、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将保健产品列为市场监管重点目标。同时,将专项行动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紧密结合,重点对涉嫌传销、非法会销等线索进行了深挖细排;将专项行动与“三无社(区)”创建紧密结合起来,持续推进“无传销、无保健品消费欺诈和虚假宣传”社区(村)创建,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将专项行动同加强广告监管、消费者权益保护、企业信用监管有机结合,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法律依据、职责分工,努力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市场形势。专项行动中,市场监管部门以宾馆酒店、社区公园、旅游景区、集贸市场、城乡结合部等场所为重点区域,以消费活跃的春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等节点为重点时段,以虚假违法广告宣传、制售假冒伪劣产品、无证无照经营、违规直销及传销等违法行为为重点目标,加大对保健市场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近一年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2144人次,检查市场主体1457家,占保健品市场主体总量5703家的25.5%,发现问题58个,已全部责令整改到位。二是巡查监管常态化,生产领域不放松。市场监管部门常态化开展保健产品特别是保健食品问题线索研判,在生产领域中积极落实《陕西省特殊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自查报告制度》《陕西省特殊食品生产企业体系检查管理办法》,把好源头关;在经营领域中结合日常监督和对生产企业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工作,依法规范经营行为,提高企业守法和诚信意识。三是线上线下促宣传,多筹并举推“五进”。保健产品安全宣传是增强群众安全防范意识和辨别能力的有效措施。市场监管部门始终坚持“线上科普+线下动员”齐发力,以市局“两微一端”政务新媒体平台为基础,积极推送全市开展保健市场专项整治、保健知识趣味科普和消费维权有关提示信息,鼓励群众参与竞赛答题,争做科普宣传健康达人。与汉中电视台联合举办了《走进3·15》特别节目,解读《保健食品标注警示用语指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介绍怎样判断虚假夸大宣传,怎样辨别伪劣产品,受到了群众广泛好评。我局还印制了保健食品科普进社区、进乡村、进网络、进校园、进商超“五进”宣传彩页2万余份,建立了保健食品安全知识科普宣教基地,以现场试验教学扩展群众视野,进一步实现科普宣传常态化,帮助消费者提升保健食品安全认知水平,提倡理性消费。
    (三)无证经营监管
    提案中反映的一些店面“业务范围任意扩大”的问题,根据国务院2021年印发的《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企业超经营范围开展非许可类经营活动的,市场监管部门不予处罚。有关主管部门不得以企业登记的经营范围为由,限制其办理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或者其他政务服务事项”的有关规定,我局在发现此类问题后,及时引导商家作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变更登记,或办理相关许可证件,规范经营行为,营造诚信经营的良好氛围。对于无营业执照擅自开展经营活动的市场主体,我局将依法取缔并根据案情处以没收其非法所得等行政处罚。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中医养生保健服务的受众主要为老年人,由于老年人追求健康长寿的愿望较强,对社会信息、科技发展信息、中医专业知识的获取途径较窄,自我保护防范意识较弱,容易受到虚假违法宣传的影响,执法人员在办案时对销售人员口口相传的宣传内容不易取证。二是目前非医疗性质的中医养生保健服务行业的入行门槛较低,在经营范围里属于一般项目,无需前置或后置审批,对机构设立的资质以及工作人员持证的要求还需进一步规范。
    三、下一步工作部署
    严厉打击保健市场违法行为是一项社会综合治理问题,汉中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落实“四个最严”要求,深入开展对相关行业和产品的专项行动,加大稽查检查力度,广泛收集案件线索,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严厉查处,坚持打防结合、多管齐下,不断探索完善整治长效机制,有效遏制保健产品消费欺诈等违法行为。对发现的非医疗机构开展医疗服务、无证行医等行为及时移送卫生健康委予以查处。同时,畅通“12315”“12345”投诉举报热线,在中医养生保健商家店内张贴“当您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请拨打12315、12345”等内容的提示牌,引导群众对违法线索进行投诉举报,对消费者投诉举报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结果”,对涉嫌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有效震慑不法分子,维护良好的市场环境。同时,加大消费提示和引导,利用3.15消费者权益日、12.4法制日等有利时机,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普及法律法规和健康养生知识,提升群众科学放心消费意识,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
    中医药是祖先留给我们的宝贵财富。千百年来,作为我国独特的卫生资源,中医药与人民生命健康、幸福生活密切相关。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南省南阳市考察时对我国中医药发展发表了重要讲话,“过去,中华民族几千年都是靠中医药治病救人。特别是经过抗击新冠肺炎疫情、非典等重大传染病之后,我们对中医药的作用有了更深的认识。我们要发展中医药,注重用现代科学解读中医药学原理,走中西医结合的道路。”

    下一步我局持续保持对中医养生保健服务行业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强化部门协作沟通,加强与公安机关的行刑衔接力度,关注群众的投诉举报信息,严查严打违法违规行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增强群众对中医药的认同感,普及中医药文化知识,传播健康理念,引导群众正确认识、了解和使用中医药。
    感谢贵单位对汉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汉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6月7日




(联系人:段敏敏,电话:13909162516)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市政府督查室。
汉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3年6月7日印发


主办单位:汉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电话:2539150,传真:2624186,投诉举报电话:1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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