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107000038/2023-000066 | 发布时间: | 2023年06月08日 10:46 |
来 源: | 信用监管科 | 发布机构: | 汉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内容概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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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A
签发人:李炯
汉市监函〔2023〕256号
对市政协六届二次会议第397号提案的答复函
吴圆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婴幼儿托育机构监管的建议》(第397号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结合市场监管工作职能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0年6月1日,汉中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汉政办发〔2020〕10号),建立了汉中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总体要求、发展目标和各成员单位职责,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卫健委。市场监管部门作为20个成员单位之一,主要负责营利性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日常监管,加强对托育机构收费行为的监督管理,各类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的饮食用药安全进行监管。
二、措施及成效
一是摸清底数。我市现有婴幼儿托育机构食堂89家,就餐婴幼儿3136人。全市婴幼儿托育机构食堂现已建成“明厨亮灶”38户,占比42.7%;其中38户婴幼儿托育机构食堂视频监控接入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信息化平台。近年来,全市婴幼儿托育机构食品安全状况总体平稳良好,暂未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以及用药安全事故。
二是强化日常监管。健全完善婴幼儿托育机构食品安全日常监管机制,镇(街道办)市场监管所每季度对辖区内所有婴幼儿托育机构食品经营者检查一次,监督检查季度覆盖率达到100%,对发现需整改的食品安全问题隐患紧盯不放;各县区市场监管局每月至少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抽取辖区内10所学校及幼托机构的食堂进行检查,并对上月抽查单位整改情况进行回头望;市市场监管局每季度通过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方式至少随机抽取10所学校及幼托机构的食堂进行督导检查,并对督查情况进行通报。对日常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主体责任不重视不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走过场的经营单位,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增加检查频次,对监督检查、抽检、投诉举报案件办理过程中发现的食品安全违法违规问题,坚决依法从严惩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三是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按照《汉中市食品安全信用监管制度(试行)》要求,实施信用风险分级管理。根据经营业态、经营方式及规模,结合监督检查最新要求,对托育机构实施分级分类监管。
四是加强引导宣传。在监督检查过程中注重督促托育机构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托育机构业主严格履行主体责任,树立法治观念,提高安全责任意识、诚实守信意识,立足长远发展,树立文明经营、规范经营、诚信经营的理念。
三、下一步工作
针对您提出的“监管没有日常化”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在今后的监管中将会把婴幼儿托育机构作为市场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将进一步强化部门协作,加强与卫健等部门的协同协作;加强执法监管,将继续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托育机构收费行为和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检查;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排查托育机构食品安全问题和隐患,督促托育机构认真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增强食品安全意识,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筑牢食品安全防线。
最后,感谢您对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您继续对我局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汉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6月5日
(联系人:陈正盛,电话:2538139)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市政府督查室。
汉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3年6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