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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汉中市六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227号提案的答复函
索  引  号: 6107000038/2023-000048 发布时间: 2023年06月04日 19:14
来       源: 食品协调科 发布机构: 汉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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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A



                                         签发人:李炯

                                汉市监函〔2023〕232号



汉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对汉中市六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227号提案的答复函


民盟汉中市委员会: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加大力度做好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及科普的建议的提案》(第227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对我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持续关注和支持,并对如何加大农村食品安全监管提出了很好的建议。历年来,我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高度重视农村食品安全工作,始终将食品安全工作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抓紧抓牢,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的要求,针对当前农村存在的假冒伪劣食品安全隐患,认真开展集中整治,切实加强日常监管,严厉打击食品违法犯罪行为,不断提升农村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监管工作取得阶段成效。
    一、农村食品安全监管情况
    (一)落地压实食品安全工作党政同责
    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完善各级党委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和各级政府食品安全监管事权清单,督促各级党政领导干部严格履行食品安全工作职责,确保全年全市不发生党政领导干部失职渎职导致的食品安全责任事件。各级党委、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坚持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党委(常委)会议、政府常务会议或专题会议议题,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坚持将食品安全重大部署、重点工作纳入党委和政府跟踪督办内容。结合巡察工作安排对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履行食品安全工作职责情况进行检查。将镇(街道)食药安办作为镇(街道)常设议事协调机构,将食品安全监管纳入基层社会综合治理网格。
    (二)发挥基层网格化治理作用提升监管能力
    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实现全覆盖。全面推行网格化监管机制,每个村、社区聘请一名食品安全协管员,并落实相关补助资金。通过发挥食品安全协管员“耳目”作用,在日常监督巡查、农村自办宴席报备、食品安全隐患排查、信息报告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落实全覆盖日常监督检查、“双随机”抽查、“量化分级管理”以及每年不少于48小时“告知式”培训等工作措施,食品安全工作职责得到进一步夯实。
    (三)加强基层食品检验检测能力建设
    一是加大对基层检测设备的投入。为强化食品市场的检验检测工作,近年来在省局的支持下,全市9县2区的一级的市场监管部门均配备快速检测车,大多基层所配备便携式快速检测设备。将2021年省政府1900万食药监管示范所奖补资金足额拨付基层,并下发《关于严格使用镇(街办)食药监管示范所“以奖代补”资金的通知》。二是加强检验检测能力建设。1.制定《市场监管所食品快检实验室建设规范》标准,并获省上立项批准。目前,78个镇(街道)监管所建成标准化食品快检室。2.市食药检测中心食品检验项目扩项至36大类2074项(含保健食品81项),基本实现主要食品和地方特色食品品种检验项目全覆盖。市农检中心通过实验室“双认证”,为农业执法提供了有效技术支撑。三是超额完成检验检测任务。全市共开展食品抽检13484批次,检出不合格食品395批次,食品抽检总体合格率97.07%,全市食品抽检量达4.2批次/千人。各县区食品快检车每月出动2次,各基层监管所每月至少开展食品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20批次,全年开展快检33600批次,快检量达到10.47批次/千人,快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已移交属地监管部门进行监督抽检和稽查执法抽检,有效提高农村市场食品安全水平。
    (四)扎实开展农村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整治工作
    1.加强食品流通环节整治。一是严把农村食品市场经营主体准入。严格审查销售经营单位的经营主体资格,严厉依法查处无证经营食品的违法行为。二是严格落实食品经营主体责任。督促食品销售经营单位严把进货关,督促其切实做到不进、不存、不销售假冒、仿冒和劣质食品。三是突出监管重点。以农村集贸市场、学校周边小卖部等为重点区域,以法定节假日、农村大集为重点时段,以特殊人群食品、节日性食品等为重点品种,突出重点管控范围,提高监管执法效能。四是与农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相结合,要求农贸市场开办者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审查入场食品生产经营者资质,建立完善经营者档案,对入场食品生产经营者经营情况及时进行检查。
    2.加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整治。加大了对农村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监督管理力度,从严惩处生产加工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一是严格生产许可条件。对不具备与生产品种、数量相适应的设施设备等生产许可条件的,坚决不予许可;对不能持续保持获得生产许可条件的,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整顿。二是加大监督抽查。发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依法查处,对安全隐患问题严重的食品及其生产企业公开曝光。三是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对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依法从严查处;对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的,坚决吊销相关生产许可证。
    3.加强餐饮服务环节整治。强化农村餐饮食品安全监管,督促餐饮服务单位控制好食物制作的基本卫生条件,严禁使用非食用物质加工制作食品,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指导农村聚宴及其他群体性聚餐承办者规范食物制作,严防群体性食物中毒,结合小餐饮小作坊标准化改造提升工作,对农村餐饮经营户的环境卫生、制度执行、操作规程等方面进行进一步规范。
    4.开展农村食品经营店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进一步规范食品销售行为,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全年完成362户农村食品经营店规范化建设。
    二、食品安全其他工作完成情况
    (一)健全完善“两个责任”工作机制
    按照“一年打基础、两年全覆盖、三年见成效”的总体思路和目标,市食药安委印发《关于建立健全汉中市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推动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企业主体责任落地落实的实施方案》,组建汉中市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机制领导小组工作专班,开展食品生产经营主体摸排分级建档和包保干部底数摸底工作。落实“三清单一承诺”责任包保机制,全市44383户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均已完成ABCD分级,其中A级54户、B级484户、C级6750户、D级37095户。市、县(区)、镇(街道)、村(社区)四级共确定包保干部7501人,开展包保督导1888户次。健全完善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工作机制,制定出台全市统一的配套制度模版,全市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配备食品安全总监1059人、食品安全员29260人。目前,1.9万户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已建立规范的食品安全岗位管理制度,常态化开展食品安全风险“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等工作,从源头上杜绝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二)严防严控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一是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紧盯食品安全领域容易引发高危性、群体性、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重点环节、重点主体、重点品种、重点业态、重点时段,全面深入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全年累计检查食品生产经营主体6.4万户次,检查覆盖率达100%,整改规范8905户。二是加强重点领域风险防控。完成70批次监测品种核桃及产地土壤环境监测,检测结果全部合格。开展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专项检查6172户次,对全市1264所学校食堂和集体配餐单位开展全覆盖风险提醒告知和岗前培训,发放《校园食品安全手册》1400本,687所学校食堂视频监控接入食品安全综合业务监管系统。开展面皮、豆芽等地产食品专项抽检381批次,对全市23家酱油醋生产加工小作坊进行全覆盖检查。严格落实大米重金属超标风险防控“五项制度”,开展汉中大米专项抽检1108批次,合格率99.55%,重金属污染防治成效显著。三是严厉打击食品领域违法犯罪。市场监管部门查办食品安全违法案件715件,移送司法机关涉嫌犯罪案件4件。公安机关破获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19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4人,刑事拘留8人,逮捕3人,涉案金额2300余万元,破获省公安厅挂牌督办食品案件2起,“昆仑2022”行动成效显著。四是持续推进“三小”行业改造提升。以卫生环境、质量标准、服务水平为重点,连续4年采取以奖代补形式推进“三小”行业改造提升。2022年完成2155户小餐饮小作坊标准化改造。五是常态化做好食品安全领域疫情防控。严格进口冷链食品监管,落实“三专、三证、四不”要求,严格落实餐饮等重点经营场所“五个全覆盖”要求,开展食品流通环节新冠病毒核酸采样,累计采集样本36.8万余个,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六是深入开展“文明餐桌”行动。推广《公筷公勺分餐规范》地方标准、餐饮外卖“食安封签”“无接触配送”,倡导“一菜一筷”“一汤一勺”和分餐分食。深入开展打击整治野生动物犯罪、“长江禁捕、打非断链”行动,杜绝“野味”进后厨、上餐桌,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荣获国家长江禁捕退捕专班通报表扬。
    (三)持续提升市场监管能力
    一是推进智慧监管。强化“陕西省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综合业务平台”业务应用,实现监督检查电子化留痕,基层移动执法终端检查使用覆盖率超过95%。推行“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监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安装视频监控5514户,实时接入综合监管业务平台1877户,接入率位居全省前列。完善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出台《汉中市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互认制度实施办法》,积极推行“合格证+追溯码”,915个农产品生产主体纳入省级追溯平台,其中2022年新增275家,增长率43%,开具合格证51.3万张,“持证赋码”上市产品达1.3万吨。二是加强信用监管。大力宣传《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国家标准,组织企业参加诚信体系培训,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信用风险分级、动态管理覆盖超过90%。依托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平台诚信评价系统,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评价“黑名单”制度,实现规模化生产主体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全覆盖。推行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695家生产主体纳入承诺达标合格证数据系统管理,试行范围内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开具率达到100%。制定《汉中市粮食企业信用监管实施办法》,率先在全省完成全市87户粮食企业信用监管平台信息录入审核工作。
    (四)推动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支持食品领域科技创新。强化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汉中巢林农业公司实施的莲藕种藕保优繁育技术研究与新品种推广、陕西理工大学实施的蓝莓果实软化衰老分子机制研究等5个项目获批省科技厅立项,争取省级资金支持87万元。二是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和标准化引领作用。组织实施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及地理标志促进地方特色经济高质量发展项目,“汉中仙毫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获批筹建,镇巴腊肉、洋县黑米获批实施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新增“汉中红”“汉中毛尖”两件地理标志商标,“汉中仙毫”“镇巴腊肉”进入地理标志运用促进重点联系指导名录,争取802件农产品(食品)商标、地理标志商标、国际注册商标申请人奖补资金57.7万元。城固县“元胡良种繁育标准化试点”成功获批省级农业标准化试点项目。三是大力实施质量兴农计划。全市共有66个企业、116个产品通过绿色食品认证,14个产品录入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名录,24个产品通过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数量居全省第一,全市现有“两品一标”用标企业156家,产品年产量36.26万吨。
    (五)营造共治共享浓厚氛围
    举办汉中市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结合“全国科普日”深入开展食品安全进基层科普联合行动,利用公共场所电子屏幕轮播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食品安全科普宣传片,发布食品安全宣传短信2轮次20余万条,利用微信公众号、视频号等方式展播科普短视频6期,录制食品安全公开课3期,发布时令食品消费提示5期。举办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暨食品安全知识有奖问答活动,近万人次参与网络答题。积极参与全省“共创食安新发展共享美好新生活”少儿主题创意书画大赛活动,我市荣获优秀组织奖。开展“食安播报”系列执法宣传,累计播放89期,点击总量突破5000余万次,公众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支持率显著提升,食品安全群众满意度达84.54分,连续三年居全省前列。
    三、存在的问题
    尽管我市的食品安全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力度还不够,食品生产经营者守法意识、诚信意识参差不齐,食源性食品安全事件风险尚未完全消除。二是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小餐饮小作坊卫生环境问题易反复,监管力度还需加大。三是基层监管执法能力水平有待提高,队伍建设还需加强。四是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氛围不够浓厚。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2023年我市将从严从实从细抓好食品安全各项工作,全力守护好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一是持续加力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坚持创建为民、创建惠民、创建靠民,广泛开展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宣传动员,对标《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细则(2021版)》内容,进一步补短板、强弱项、固根基、晒亮点,高质量完成各项目标任务,确保2023年顺利通过创建验收。二是持续深化食品安全整治。坚持清单式管理、项目化推进,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攻坚行动,巩固“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成果,强化生产流通消费全链条、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加强食品安全抽查检查,防范化解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严厉打击食品领域违法犯罪,保持平稳向好的食品安全形势。三是持续加强监管能力建设。提升检验检测能力水平,加强基层监管执法队伍建设,大力推进智慧监管应用,持续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四是持续夯实社会各方责任。健全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完善食品安全属地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各项工作规范,常态化开展包保督导工作,坚持企业食品安全风险“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机制,推动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机制走深走实。强化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科普宣传教育,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工作格局,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高质量建设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筑牢食品安全保障。
    食品安全监管是一项艰巨的系统工程,需要市场主体、监管部门、行业协会、消费者乃至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再次感谢您对我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出的宝贵建议,恳请今后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市场监管工作,对我们的工作继续予以监督和提醒!




汉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30日




联 系 人:食品安全协调科 王艺璇
联系电话:0916—2539417  13289456663


主办单位:汉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电话:2539150,传真:2624186,投诉举报电话:1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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