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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对市政协六届二次会议第299号提案的答复函
索  引  号: 6107000038/2023-000054 发布时间: 2023年05月31日 09:43
来       源: 餐饮科 发布机构: 汉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内容概述:
访问量:

类别:B


签发人:李炯

汉市监函〔2023〕212号




汉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对市政协六届二次会议第299号提案的答复函



黄山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中小学生群体校外托管机构的建议》(第299号)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目前我市校外托管机构的管理情况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我市校外托管机构管理遵循“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经营者是第一责任人”的原则,汉台、南郑、宁强等相关县区结合辖区实际,先后制定出台了本县区校外托管机构管理的具体办法,明确了属地镇(街道)党委政府管理主责和相关部门监管职责,建立起了责权明确、配合有力的监管机制。目前,全市校外托管机构普遍实行由县区行政审批服务部门依法核发《营业执照》《食品(小餐饮)经营许可证》(供餐才需要)后,经辖区镇(街道)备案登记方可营业,镇(街道)负属地管理主责,教育、公安、卫健、消防、住建、城管、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相互协作、共同监管的方式进行管理。属地镇(街道)及相关部门对其管理的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一)镇、街道办事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校外托管机构准营的现场核查和备案工作。做好日常管理和整顿规范,对违规经营行为或存在安全隐患的,责令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联合公安、消防、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坚决予以取缔。
    (二)行政审批服务部门:负责校外托管机构备案登记的前置许可,依法对符合条件的核发《营业执照》和《食品(小餐饮)经营许可证》(供餐才需要)。
    (三)教育部门:加强托管学生安全宣传教育,引导学生和家长选择符合条件的校外托管机构进行托管。
    (四)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校外托管机构食品安全监管和价格监管,查处无证无照经营以及其他违反市场监管法律法规的行为。
    (五)卫健部门:负责校外托管机构传染病防控措施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开展疑似食品安全事件流行病学调查,并组织进行医疗救治。
    (六)住建部门:负责校外托管机构经营场所房屋使用安全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七)城管部门:负责校外托管机构餐厨废弃物、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的监管,周边违规摆摊设点等影响市容市貌行为的整治,清理和查处未经审批私设广告(宣传)牌或标语行为。
    (八)环保部门:负责校外托管机构执行环境保护规定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九)公安部门:负责指导和督促校外托管机构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加强周边治安管理,配合镇(街道)做好不符合条件的校外托管机构取缔工作。
    (十)消防部门:负责指导和监督检查校外托管机构消防安全工作,加强从业人员消防知识、技能的培训。
    (十一)交警部门:负责校外托管机构周边交通安全管理。
    (十二)综治部门:负责校外托管机构周边社会治安的综合治理、监督检查,定期组织开展社会矛盾隐患排查。
    二、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对校外托管机构的日常监管情况
    近年来,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始终把校外托管机构食品安全监管作为日常监管和春秋季开学期间专项检查的重中之重,多措并举,全力筑牢学生食品安全屏障。截至目前,全市校外托管机构经营业态没有发生过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我们主要采取了以下工作措施:
    一是摸清监管底数,建立监管档案。全市现共有“校外托餐机构220家(其中,汉台区69家、南郑区32家、城固县13家、洋县9家、西乡县35家、勉县16家、宁强县43家、略阳县3家),均依法取得《营业执照》《食品(小餐饮)经营许可证》《中小学校外托管机构备案证》。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对辖区内校外托餐机构经营者信息、就餐人数、从业人员及食品加工操作场所状况等情况均有详细记录并登记造册、建立有食品安全监管档案。
    二是加强日常监管,规范经营行为。镇(街道)市场监管所每季度至少对辖区校外托餐机构进行一次全覆盖监督检查,县区市场监管局结合春秋两季开学期间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对属地校外托餐机构进行重点督查。我们着重查验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登记情况,监督指导经营者建立并严格执行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健康管理、食品及食品原料采购查验、索证索票、贮存、加工制作、添加剂管理使用、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同时,我们加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力度,近三年共抽检校外托餐机构食品28批次,检出2批次餐饮具不合格。对监督检查和抽检发现的违法问题,均依据相应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理,并抄告通报给所属辖区镇、街道办事处,协同敦促落实整改。
    三是夯实“两个责任”,严防严控风险。去年11月以来,按照中、省关于进一步压紧压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严防严管严控食品安全风险有关部署和要求,我们一方面根据经营规模,对全市所有校外托管机构市场主体逐户划分层级,确定一名属地镇(街道)或社区(村)党政领导干部进行对口包保,实行责任清单制、任务清单制、督查清单制,逐人签订了食品安全责任与任务承诺书。敦促包保干部聚焦“完善安全管理体系、抓好常态化防控、强化应急处置、加强宣传和培训”四个方面重点内容,每季度对所包保校外托餐机构至少开展1次督导,重要节假日、重点时段增加频次。另一方面,我们监督指导校外托餐机构认真贯彻《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完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全市所有校外托管机构均按规定要求设置了食品安全员,建立并执行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日排查、周管控、月调度”制度,食品安全风险自我防控能力得到了有效提升。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校外托管机构不仅仅有餐饮食品安全,还存在人身安全、心理健康、公共卫生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等,涉及多个部门,属社会治理范畴,服务的群体是学生,我们将积极向市政府建议,由教育部门牵头,以市政府或者市校园安全委员会名义制定印发《汉中市中小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各相关部门职责,夯实责任,细化管理制度和措施,健全完善责权明确、联系紧密、信息互通、配合有力的常态化长效化管理机制。





                         汉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23日






(联系人:王鑫       电话:0916—2539416)

主办单位:汉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电话:2539150,传真:2624186,投诉举报电话:1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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