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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04号建议的答复函
索  引  号: 6107000038/2023-000057 发布时间: 2023年06月09日 15:12
来       源: 计量科 发布机构: 汉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内容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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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B


                                         签发人:李炯

                                汉市监函〔2023〕245号




对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04号建议的答复函



蒲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我市检验检测能力的建议》(第10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液化天然气(LNG)加气机检定现状
    随着“气化汉中”工程实施和LNG汽车、加气站技术的成熟,LNG重卡以其经济、环保的巨大优势在公路货运市场得到广泛使用。加之,我市3条高速公路和4条国道过境,大量LNG汽车途径我市,促使我市LNG加气站快速发展,全市已建成LNG加气站38家,共有LNG加气机112台。
    LNG加气机作为贸易结算的计量器具纳入国家强制检定目录管理(目前停征计量器具检定费),我市没有建立LNG加气机检定装置,LNG加气机检定工作现由陕西省计量科学研究院实施。陕西省计量科学研究院因距离汉中较远且承担全省其他大量的计量器具检定工作,在工作中企业自申请检定到完成检定耗时较长且有可能造成LNG加气机检定超期的情况,给企业经营带来实际困难,企业迫切希望我市建立LNG加气机计量检定标准装置,帮助企业纾困解难降低成本。
    二、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
    收到人大代表第104号建议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对全市LNG加气机检定情况进行了走访调研,就代表提出的建议“市政府增加财政拨款,增加LNG加气机计量检定能力,帮助企业纾困解难”,主动和建议共同承办单位市财政局进行对接,并会同市财政局对相关企业进行了实地走访,认为该建议符合我市实际情况,对促进我市燃气行业发展非常重要,建立LNG加气机计量检定装置非常必要和紧迫。
    我局计划在汉中市质量技术检验检测中心建立LNG加气机检定装置和添置计量检定检测车1辆,并向市财政局发出《关于请求解决办理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04号)建议所需经费的函》(汉市监函〔2023〕201号),提出了解决所需经费的建议。同时,印发《汉中市市场监管局关于2023年度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标工作的请示》(汉市监字〔2023〕14号)将液化天然气加气机(LNG)检定装置列入建标计划上报省市场监管局。
    三、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强与省市场监管局和市财政局的沟通协调,选派专业技术人员到上级计量检定机构进行LNG加气机检定人员培训,加快LNG加气机检定标准装置建设工作,力争早日建成投用,以满足我市LNG加气机检定工作需要。
    以上答复,请您多提宝贵意见。同时,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汉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6月7日




(联系人:汪彬,电话:218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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