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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汉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第5期
索  引  号: 0000000000/2025-007961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25日 11:57
来       源: 汉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机构: 汉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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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省局关于食品安全抽检检测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工作要求现将汉中健兴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2批次抽检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样品名称:金五仁(苏式月饼),生产日期:2025-08-07,规格型号:400/袋,不合格项目:过氧化值(以脂肪计)

样品名称:五仁月饼,生产日期:2025-08-11,规格型号:350/盒,不合格项目:过氧化值(以脂肪计)

(二)风险控制措施

2025827日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汉中市健兴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月饼(商标:健兴和字母图形、规格型号:400/袋、生产日期:2025-08-07、质量等级:/)进行监督抽检,经陕西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为0.32g/100g(标准指标为≤0.25g/100g),不符合GB7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糕点、面包》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2025929日,执法人员到当事人的生产经营场所,现场送达了《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及检验报告(检验报告编号:NO2025CSP2210),告知申请异议、复检的权利和途径当事人现场予以签收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了现场检查,未发现有涉案不合格产品。930日,执法人员向当事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立即停止销售不合格月饼对已售出的产品进行召回,排查分析产品不合格原因

在案件调查过程中,1028又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食品安全智慧监管系统中收到该厂生产的五仁月饼(商标:東凰和图形和字母、规格型号:350/盒、生产日期:2025-08-11、质量等级:/)监督抽检不合格报告。不合格项目为过氧化值超标,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为0.39g/100g(标准指标为≤0.25g/100g)不符合GB7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糕点、面包》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1030日,执法人员到当事人的生产经营场所,现场送达了《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及检验报告(检验报告编号:NOAJF929018AJF6073534),告知申请异议、复检的权利和途径当事人现场予以签收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了现场检查,未发现有涉案不合格产品。1031日,执法人员向当事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立即停止销售不合格月饼对已售出的产品进行召回

经查,当事人于202587日生产涉案批次金五仁(苏式月饼)200,出厂售价为6.2/袋,所有月饼已于202589日销售完。案发后,当事人召回涉案批次金五仁(苏式月饼)80袋;当事人于2025811日生产涉案批次五仁月饼200,出厂售价为4.8/盒,所有月饼已于2025813日销售完。案发后,当事人召回涉案批次五仁月饼40盒。本案货值金额2200元,违法所得1512元。通过对生产全过程的分析研判,不合格项目产生原因是高温环境导致的,由于夏季气温炎热加上超市储存环境密封不透气致使麻花里面的油脂变质。

)处罚情况

当事人涉嫌生产经营过氧化值不合格月饼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款的规定,建议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1512罚款30000

汉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224

主办单位:汉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电话:0916-2539150,传真:0916-2624186,消费者投诉举报电话:12315(工作时间为全年每天24小时) 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咨询电话:0916-3180656(办公电话、传真、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咨询电话工作时间为:正常上班时间的8:00--12:00,14:00--18:00,7月1日至8月31日8:00--12:00,15:00-18:00,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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