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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汉中市委办公室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促进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2021-08-05 0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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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汉中市委办公室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促进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县区委、人民政府,汉中经济技术开发区、兴汉新区、航空智慧新城、滨江新区管委会,市委和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直属机构,各人民团体:《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促进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汉中市委办公室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8月5日

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促进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为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治理水平和能力,落实知识产权“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要求,切实优化营商环境和创新环境,为汉中新时代追赶超越提供有力支撑,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9〕56号)及《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陕西省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陕办发〔2020〕2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措施。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树牢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的理念,围绕建好区域中心城市目标任务,突出“绿色循环·汉风古韵”战略地位,做优做强“四个在汉中”,构建“三中心两高地一枢纽”六维支撑体系,提升全市知识产权治理能力,为汉中新时代追赶超越提供有力支撑。到“十四五”末,有效注册商标量超过2.5万件;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2.5件以上,力争达到3件;地理标志商标和地理标志产品数量达45件以上;全市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明显提高,知识产权保护能力显著增强,“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更加完善,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得到显著优化,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达到较高水平,知识产权在推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中的支撑作用显著提升。

二、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政策体系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面加强党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领导,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列入各级各部门重要议事日程。市委、市政府每年召开专题会议,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研究我市知识产权保护的落实举措。各县区党委、政府要全面落实知识产权保护属地责任,定期学习研究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加强知识产权执法队伍建设,健全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工作体系。

(二)健全制度机制。建立健全市县两级知识产权协调议事机构,切实发挥作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协调领导和工作督办。市知识产权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健全工作机制,及时制定完善工作规则,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措施有效落实。重大事项及时向市委、市政府请示报告。

(三)完善相关政策。按照《陕西省知识产权“十四五”规划》及《汉中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汉中市“十四五”知识产权战略发展规划》,进一步明确全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目标、任务和举措。结合省级已出台的资助奖励政策,及时完善我市知识产权相关资助奖励制度,激发全社会创新创造积极性。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配套政策,建立知识产权价值评估机制,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取得新突破。鼓励辖区内保险公司积极向上级公司争取,在我市创新开展专利保险业务。

三、加大保护力度,严厉打击侵权行为

(四)加强司法保护。依法适用惩罚性赔偿制度,加大知识产权损害赔偿力度。探索建立侵权行为公证悬赏取证制度,减轻权利人举证责任负担。把摧毁侵权假冒犯罪产业链作为关键环节和主攻方向,坚持依法从重从快方针,严厉打击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探索推进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审判工作。推动建立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机制。推动设立知识产权法庭。

(五)加强行政执法。坚持集中整治和日常监管相结合,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侵权假冒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区域,开展“铁拳”“剑网”“龙腾”等知识产权保护专项执法行动,重拳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加大互联网、电商、展会、专业市场和进出口等领域的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力度。探索加强对商业秘密、保密商务信息及其源代码等的有效保护。指导各类网站规范管理,配合相关部门删除侵权内容,屏蔽或断开盗版网站链接,停止侵权信息传播,打击利用版权诉讼进行投机性牟利等行为。加强对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保护,强化对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知识产权保护。加强知识产权源头保护,强化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监管,坚决遏制专利申请、商标注册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六)深化信用监管。深化知识产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强知识产权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市场主体诚信档案“黑名单”制度,实施市场主体信用分类监管,建立重复侵权、故意侵权企业名录社会公布制度,健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七)健全维权体系。加强中国(陕西)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汉中分中心建设。依托优势产业,在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创新型试点企业等设立维权联系站。完善知识产权维权工作制度,强化12315、12345热线关于知识产权投诉举报与维权援助相关问题的受理转派工作。

四、强化协同治理,构建社会共治格局

(八)加强协作联动。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建立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司法机关沟通联络、案件移送、协调配合等工作机制,对重大知识产权案件做出快速响应和联动处置,确保涉嫌知识产权犯罪案件依法及时进入司法程序。开展跨区域联合执法,探索建立知识产权侵权假冒线索移送、调查取证、执法协查、结果互认及信息共享的跨区域执法协作机制。

(九)加强监督问效。加强人大监督,开展知识产权执法检查。发挥政协民主监督作用,定期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调研。加强法律监督,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活动的司法审查,加大对涉嫌犯罪的知识产权案件移送和诉讼活动的监督力度。落实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加大执法办案信息公开力度,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

(十)强化共同治理。完善全市知识产权仲裁、调解、公证工作机制,培育和壮大仲裁机构、调解组织和公证机构。鼓励辖内保险公司积极向上级公司争取在汉中开展创新保险业务,推动市场化手段加强保护。推动知识产权行业协会建设。鼓励行业协会、商会和产业联盟、园区等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自律机制。建立完善知识产权志愿者制度,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知识产权保护治理。

五、突出资源优势,全面打造保护高地

(十一)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能力。围绕装备制造高端化、现代材料绿色化、高品质食药品牌化,实施知识产权质量提升工程,加强基础性、关键性核心技术的专利布局,培育创新高价值专利,支持向国外申请专利和商标国际注册,迸发创新活力,推进知识产权保护深度融入产业发展。实施文娱演出、文化创意、特色美食等领域知识产权“挖潜”工程,打造“汉”字号文化品牌。引导企业、高校、科研组织贯彻实施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实施专利转化专项计划,引导支持高校院所、国有企业将未充分运用的专利技术以转让、许可、作价入股等多种方式向中小企业转移转化,助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推进国家、省级知识产权强县(区)建设,打造知识产权保护高地。

(十二)加强地理标志保护。立足我市地理标志优势资源,打造地理标志优秀品牌。完善地理标志产品标准体系和质量监测体系,鼓励创建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试点示范区。加强地理标志管理,规范专用标志使用。以生产集中地、销售集散地为重点,加强线上线下监管和区域内外协同执法。开展“汉中仙毫”“汉中大米”等地理标志保护专项行动,打击地理标志侵权假冒违法行为。推动我市优秀地理标志产品走出汉中,获得中欧地理标志协定互认。

(十三)加强品质食药品牌保护。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创品牌,培育高知名度商标品牌。实施汉酒品牌提升行动,进一步扩大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围绕“汉八味”为代表的道地药材,建立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加强中医药领域商标注册和品牌建设,着力打造“汉方药都”品牌。指导中医药企事业单位开展知识产权贯标。探索开展中医药领域著作权保护。

六、强化基础建设,夯实工作支撑体系

(十四)加强信息运用。加强专利信息资源利用和专利分析,在科学研究、产业规划、企业创新、专利运营等工作中实施专利导航工程。充分运用汉中航空装备制造产业专利导航结论,提升产业知识产权创造质量和保护水平。推进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知识产权评议,有效降低重大项目投资风险。支持重点企业建立企业专利专题数据库,为企业技术研发、专利布局、维权提供保障。

(十五)强化技术应用。加强信息化建设,通过源头追溯、实时监测、在线识别等技术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积极运用大数据、互联网等新技术,强化对知识产权侵权假冒等违法行为的发现和查处力度。支持推动区块链等技术在版权保护领域的发展应用。推广应用国家侵权假冒线索智能检测系统和公证电子存证技术。推动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和司法装备现代化、智能化建设。

(十六)建设人才队伍。健全各级知识产权行政执法队伍,加强执法人员配备和职业化专业化建设,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确保队伍稳定有序交流。建立多层次的知识产权人才培训体系,鼓励引导教育机构、行业协会加大对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培训力度。加强高端知识产权人才和机构的培养和引进。注重选拔任用熟悉知识产权工作的优秀干部。强化知识产权学习,将知识产权纳入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纳入全市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和党校(行政学院)教学内容。

七、完善保障措施,确保任务落细落实

(十七)强化考核评价。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纳入全市目标责任制考核负面清单内容。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工作通报约谈机制,定期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检查,督促县区党委、政府不断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十八)加大资源投入。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持续加大知识产权保护资源投入力度。积极引导市场主体加大知识产权资金投入,在申报国家、省级和市级财政性资金项目中,对具备知识产权优势的申报单位项目予以优先支持。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对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激励表彰。完善知识产权侵权假冒举报奖励机制,加大对举报人员奖励力度。按照《陕西省专利创造救济指导意见(试行)》,对获得国内发明专利授权的每件资助2000元,申请资助的同一单位或个人,每年资助费用不超过2万元或10件。按照《陕西省专利权质押贷款评估资助办法》,对每笔专利权质押贷款评估费用给予不超过3万元资助,实际发生费用不足3万元的按实际发生费用资助。

(十九)加强宣传引导。完善全市知识产权保护状况发布机制,定期评选并发布全市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充分发挥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学校的带动作用,提升青少年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实施知识产权文化建设工程,加强公益宣传,开展知识产权进企业、进单位、进学校、进社区、进网络等活动,营造全社会尊重、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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