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电子烟及学校周边市场监管,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12月1日至2日,汉中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烟草专卖局按照国家及我省有关部门部署要求,对中心城区和周边县区电子烟及学校周边市场开展专项检查。

此次检查依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广告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电子烟市场实体店是否张贴警示标识,是否签订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责任书,是否有电子烟宣传广告,是否有销售记录,是否存在电子烟自动售卖机等情况进行了严格检查。对中小学校周边市场主要检查是否存在无证销售烟草制品及销售假冒伪劣烟草制品行为,持证户是否张贴警示标识和签订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承诺书,是否按照合理化布局方案办理烟草零售许可证等情况。
执法人员共计检查汉台区、南郑区、城固县、勉县辖区内的电子烟实体店14家、中小学校周边经营户21家。总体来看,上述县区市场监管局、烟草专卖局两部门密切配合,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安排部署,广泛开展法律法规宣传,严格监管烟草制品经营行为,电子烟和中小学校周边市场秩序较为规范。针对检查中发现的个别商户存在警示标识张贴不到位、电子烟广告涉嫌虚假宣传等问题,检查组按属地原则向有关县区作了反馈,责成做好后续处置工作。
下一步,汉中市县两级市场监管和烟草专卖部门将持续加强协作,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强化工作措施,提升监管效能,推动电子烟和中小学校周边市场整治工作持续深入开展,着力促进电子烟行业规范发展,进一步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草制品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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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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