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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市市场监管局强力推进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
2020-09-30 11:33
来源: 汉中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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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十年禁渔”的重要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工作要求,汉中市市场监管局按照国家总局《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积极配合公安、农业农村等部门,加强全市水产品生产、经营、网络市场及广告的监管,严厉查处违法行为,切实保护好汉江、嘉陵江流域鱼类资源。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工作专班,由市局党组书记、局长高大鹏任组长,市局各有关业务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县区局局长及市局食品生产科、食品流通科、餐饮科、网监科、消保科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由支队长何祥华任办公室主任。印发《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做好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工作的通知》《“长江禁捕、打非断链”市场监管系统重点部位检查事项清单》,与农业农村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渔具市场监管的通知》《关于保护长江流域水生资源加强全市水产品市场监管的公告》,明确主要任务和实施步骤。市县两级市场监管部门夯实责任、上下联动、加强监管,全力做好辖区市场打击整治工作,确保专项行动扎实有序推进。


    开展执法检查。市市场监管局与农业农村局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过街楼水产批发市场、药材批发市场等重点场所进行检查整顿,确保进货渠道正规合法,来源可追溯。加大对餐饮单位,尤其是汉江流域周边农家乐、河东店镇鲜鱼一条街等餐饮单位的检查力度,督促餐饮单位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食用水产品的原料控制和管理,确保食材来源可追溯。同时,加强对全市渔具市场的监管,销售特殊网具和捕鱼器具实行实名登记,禁止销售专门用于电、炸、毒鱼用具和药品,从源头上遏制破坏水生生物违法行为。截至目前,全市共开展联合执法检查4次,出动执法人员1900余人次,检查市场主体2400余户次,移送农业农村部门问题线索1条,并不间断开展网络监测,有力规范了市场主体的经营行为。


    广泛宣传教育。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通过发放张贴公告、设立广告宣传牌、“两微一端”、社区宣传栏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相关政策及《野生动物保护法》《渔业法》等法律法规,累计发放张贴公告近万份,制作宣传展板389块、标识409个,与各类经营户签订承诺书4430份,引导消费者自觉抵制“野味”,文明理性消费。同时,发挥12315热线作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落实举报奖励措施,鼓励社会公众积极举报相关违法线索,营造全社会参与共治的良好氛围。

    下一步,汉中市市场监管局将继续认真贯彻执行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水产市场、餐饮单位、渔具市场以及广告和网络市场监管,强化问题线索收集,加强联合执法检查,严厉打击惩治违法犯罪行为,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主办单位:汉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电话:0916-2539150,传真:0916-2624186,投诉举报电话:1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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