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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期间超市卫生防护指南
2020-02-18 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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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期间,正常运营的超市的卫生改善与健康防护。主要内容包括超市运营管理、环境卫生要求、加强清洁消毒、个人健康防护等,为保护超市卫生安全提供技术支持。
  二、超市运营管理
  (一)提高防范意识。可通过视频滚动播放或张贴宣传材料等,加强从业人员和顾客对新冠病毒感染的风险防范认知。
  (二)加强健康管理。员工在岗期间注意自身健康状况监测,当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时,要及时汇报并按规定去定点医院就医。合理安排从业人员的轮流休息。
  (三)人员体温监测。应当在超市门口设置专人对每位上岗员工和顾客测量体温,体温正常方可进入。
  (四)引导顾客佩戴口罩。提醒顾客在进入超市之前应当佩戴口罩,回家后注意洗手;不戴口罩拒绝进入超市购物。
  (五)设置应急区域。可在超市内设立应急区域,当出现疑似症状人员时,及时到该区域进行暂时隔离,再按照其他相关规范要求进行处理。
  三、环境卫生要求
  (一)加强通风。超市应当保持空气流通、清新,保证室内空气卫生质量符合《公共场所卫生指标限值要求》(GB 37488-2019)。
  超市的集中空调应当保证供风安全,每周对运行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开放式冷却塔、过滤网、过滤器、净化器、风口、空气处理机组、表冷器、加热(湿)器、冷凝水盘等设备部件进行清洗、消毒或更换。若超市的空调无消毒装置,需关闭回风系统。
  (二)垃圾处理。每天产生的垃圾应当在专门垃圾处理区域内分类管理、定点暂放、及时清理。存放垃圾时,应当在垃圾桶内套垃圾袋,并加盖密闭,防止招引飞虫和污染其他食品和器具。垃圾暂存地周围应当保持清洁,每天至少进行一次消毒。
  (三)重点区域的卫生要求。确保超市地面无污水。生鲜加工区应当保持地面墙面整洁,下水道口应当每天清洁、除垢、消毒。确保公共卫生间及时清洁,做到无积污、无蝇蛆、无异味。
  四、加强清洁消毒
  (一)物体表面清洁消毒。应当保持环境整洁卫生,每天定期消毒,并做好清洁消毒记录。对高频接触的物体表面(如电梯间按钮、扶手、门把手、公共桌椅座椅、公共垃圾桶、购物篮、购物车、临时物品存储柜等),可用含有效氯250mg/L~500mg/L的含氯消毒剂进行喷洒或擦拭,也可采用消毒湿巾进行擦拭。建议每天至少在营业前消毒一次,可根据客流量增加情况适当增加消毒次数。
  (二)垃圾桶消毒。可定期对垃圾桶等垃圾盛放容器进行消毒处理。可用含有效氯250mg/L~500mg/L的含氯消毒剂进行喷洒或擦拭,也可采用消毒湿巾进行擦拭。
  (三)卫生洁具消毒。卫生洁具可用有效氯含量为500mg/L的含氯消毒剂浸泡或擦拭消毒,作用30分钟后,清水冲洗干净,晾干待用。
  (四)消毒工作服。定期更换工作服;可用流通蒸汽或煮沸消毒30分钟,或先用500mg/L的含氯消毒液浸泡30分钟,然后常规清洗。
  (五)方便顾客洗手。确保超市内洗手设施运行正常,配备速干手消毒剂;有条件时可配备感应式手消毒设施。
  五、个人健康防护
  (一)佩戴口罩。从业人员应当佩戴防护口罩上岗,与顾客交流时不得摘下口罩。顾客在超市内要一直佩戴口罩。
  (二)注意手卫生。工作人员在上岗期间应当经常洗手,可用有效的含醇速干手消毒剂;特殊条件下,也可使用含氯或过氧化氢手消毒剂;有肉眼可见污染物时,应当使用洗手液在流动水下洗手。在工作中避免用手或手套碰自己的眼睛。
  (三)重点人群防护。收银员、售货员、理货员、保洁员、保安等与顾客接触较多的工作人员,需要注意在上岗时佩戴手套;有条件的超市工作人员可配护目镜。

解读《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期间商场和超市卫生防护指南的通知》
  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期间,为指导商场、超市开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组织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所研究起草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期间商场和超市卫生防护指南》。
  本指南规定了新冠肺炎流行期间的商场(商业综合体)和超市在运营管理、环境卫生、清洁消毒、个人健康防护和商场不同功能区等方面的卫生防护要求。商场、超市要落实主体责任,负责人是疫情防控的第一责任人。要求场所对内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加强室内空气流通、做好垃圾清运、确保各区域环境清洁;强化餐饮具、物体表面、垃圾桶、卫生洁具的清洁消毒;通过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注意手卫生等开展个人健康防护工作,强调柜台销售人员、收银员、接货员、理货员、采购员、保洁员、保安等重点防护人群的重点防护要求等。针对商场不同功能区,提出临时关闭、暂停聚集性活动、控制人员数量、缩短经营时间、提倡远程服务等具体措施,防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蔓延和扩散,最大限度地保护消费者和从业人员的卫生安全。

主办单位:汉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电话:0916-2539150,传真:0916-2624186,投诉举报电话:1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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