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预防野生毒蘑菇中毒消费警示
2017-08-01 00:00
来源: 访问量:
打印

随着气温逐渐升高,野生蘑菇逐渐进入生长旺盛期,为预防食用野生毒蘑菇中毒,汉中市食安办、汉中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特进行以下食品安全消费警示:

鉴别野生蘑菇是否有毒需要专业机构和人员帮助,目前没有简单易行的鉴别方法,民间流传着一些识别方法经证明并不可靠,预防毒蘑菇中毒的根本办法就是不要采食野生蘑菇。在有采食野生蘑菇习俗的地区,广大群众要谨慎采摘、购买、食用野生蘑菇,切勿采集未食用过或不认识的野生蘑菇。毒蘑菇中毒后,病情凶险,病死率高,且没有特效疗法,一旦食用野生蘑菇后出现中毒症状,要立即催吐,并尽快就医。

附件:《危险!野生毒蘑菇》食品安全教育片观看地址:http://www.sda.gov.cn/WS01/CL1680/155080.html

主办单位:汉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电话:0916-2539150,传真:0916-2624186,投诉举报电话:12315 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咨询电话:0916-3180656

地址:汉中市汉台区滨江路中段 邮编:723000

陕ICP备14003207号-2  汉中网安:61230001  网站标识码:6107000038

陕公网安备 61070202000357号    网站地图

汉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
“汉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

是否继续?

继续访问 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