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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41批次食品抽检情况的通告(2018年第2号)
索  引  号: 发布时间: 2018年07月02日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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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镇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豆制品、酒类、肉制品、粮食加工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等9类食品41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39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1批次;蛋制品1批次;豆制品2批次;酒类8批次,其中1批次不合格;肉制品6批;粮食加工品3批次;食用农产品12批次,其中1批次不合格;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批次;调味品7批次。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汉中市镇巴县本地老百姓收购的黄花菜中二氧化硫残留量(SO?),限量值≤0.2g/kg,检出值为1.27g/kg。检验机构为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二)汉中市镇巴县小洋镇成菊酒厂的包谷酒52度中环己基氨基硫磺钠(甜蜜素),标准要求为不得使用,检出值为3.58×103g/kg。检验机构为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三、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县食品药品稽查大队已要求有关经营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立案依法予以查处。查处情况将按照相关要求向社会公布。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2.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3.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镇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72    


附件1 :

本次检验项目

本次抽检的食品主要包括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豆制品、酒类、肉制品、粮食加工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等。

一、 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

(一) 检验依据

检验依据是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99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1930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坚果与籽类食品。

(二) 检验项目

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的检验项目是酸价(以脂肪计) 、过氧化值(以脂肪计) 、铅(以 Pb 计)、黄曲霉毒素 B1b、糖精钠(以糖精计) 、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三氯蔗糖 c

二、 蛋制品

(一)检验依据

检验依据是GB 274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蛋与蛋制品、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478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GB/T 4789.3-2003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测定

(二)检验项目

蛋制品的检验项目是铅(以 Pb 计)、镉(以 Cd 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以山梨酸计)、苏丹红 I、 苏丹红 II、 苏丹红 III、苏丹红 Iva、菌落总数 bc

三、豆制品

(一)检验依据

检验依据是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

(二)检验项目

豆制品的检验项目是苯甲酸、山梨酸、脱氢乙酸、丙酸钙、黄曲霉毒素B?、柠檬黄

四、酒类

(一)检验依据

检验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2)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酒类的检验项目为甲醇、氰化物(HCN)、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

五、肉制品

(一)检验依据

检验依据是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二)检验项目

肉制品检验项目是铬、苯甲酸、山梨酸、亚硝酸盐、胭脂红、苯并[a]

六、粮食加工品

(一)检验依据

检验依据是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

(二)检验项目

粮食加工品检验项目是玉米赤霉烯酮、黄曲霉毒素B?、醛次硫酸氢钠、二氧化钛、铅、滑石粉、硼砂、铝的残留量。

七、食用农产品

(一)检验依据

食用农产品的检验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和《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一批)》食品整治办[2008]3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农业部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15年第11号)》。GB 2763-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二)检验项目

食用农产品的检验项目为6-苄基腺嘌呤、4-氯苯氧乙酸钠、氧乐果、毒死蜱、甲拌磷、克百威、对硫磷、甲胺磷、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百菌清、荧光增白剂、辛硫磷、腐霉利、啶虫脒、多菌灵、乐果。

八、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

(一)检验依据

检验依据是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T 1536-2004《菜籽油》

(二)检验项目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的检验项目酸值、过氧化值、溶剂残留量、苯并[a]芘、黄曲霉毒素B?

九、调味品

(一)检验依据

检验依据是GB/T 20293-2006《油辣椒》,《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一批)》的通知(食品整治办[2008]3号),《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五批)》的通知(整顿办函【20111号)、《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五批)》的通知(整顿办函【20111号),《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一批)》的通知(食品整治办[2008]3号)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调味品的检验项目为罂粟碱、那可丁、吗啡、蒂巴因、可待因、苏丹红I、苏丹红II、苏丹红III、苏丹红IV、罗丹明B、酸价(以脂肪计)(KOH)。

主办单位:汉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电话:2539150,传真:2624186,投诉举报电话:12315 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咨询电话:0916-3180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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