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发布时间: | 2018年07月02日 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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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镇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豆制品、酒类、肉制品、粮食加工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等9类食品41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39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1批次;蛋制品1批次;豆制品2批次;酒类8批次,其中1批次不合格;肉制品6批;粮食加工品3批次;食用农产品12批次,其中1批次不合格;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批次;调味品7批次。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汉中市镇巴县本地老百姓收购的黄花菜中二氧化硫残留量(以SO?计),限量值≤0.2g/kg,检出值为1.27g/kg。检验机构为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二)汉中市镇巴县小洋镇成菊酒厂的包谷酒52度中环己基氨基硫磺钠(甜蜜素),标准要求为不得使用,检出值为3.58×10﹣3g/kg。检验机构为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三、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县食品药品稽查大队已要求有关经营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立案依法予以查处。查处情况将按照相关要求向社会公布。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镇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7月2日
附件1 :
本次检验项目
本次抽检的食品主要包括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豆制品、酒类、肉制品、粮食加工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等。
一、 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
(一) 检验依据
检验依据是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99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1930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坚果与籽类食品。
(二) 检验项目
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的检验项目是酸价(以脂肪计) 、过氧化值(以脂肪计) 、铅(以 Pb 计)、黄曲霉毒素 B1b、糖精钠(以糖精计) 、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三氯蔗糖 c。
二、 蛋制品
(一)检验依据
检验依据是GB 274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蛋与蛋制品、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478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GB/T 4789.3-2003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测定
(二)检验项目
蛋制品的检验项目是铅(以 Pb 计)、镉(以 Cd 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以山梨酸计)、苏丹红 I、 苏丹红 II、 苏丹红 III、苏丹红 Iva、菌落总数 bc。
三、豆制品
(一)检验依据
检验依据是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
(二)检验项目
豆制品的检验项目是苯甲酸、山梨酸、脱氢乙酸、丙酸钙、黄曲霉毒素B?、柠檬黄
四、酒类
(一)检验依据
检验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2)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酒类的检验项目为甲醇、氰化物(以HCN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
五、肉制品
(一)检验依据
检验依据是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二)检验项目
肉制品检验项目是铬、苯甲酸、山梨酸、亚硝酸盐、胭脂红、苯并[a]芘
六、粮食加工品
(一)检验依据
检验依据是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
(二)检验项目
粮食加工品检验项目是玉米赤霉烯酮、黄曲霉毒素B?、醛次硫酸氢钠、二氧化钛、铅、滑石粉、硼砂、铝的残留量。
七、食用农产品
(一)检验依据
食用农产品的检验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和《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一批)》食品整治办[2008]3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农业部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15年第11号)》。GB 2763-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二)检验项目
食用农产品的检验项目为6-苄基腺嘌呤、4-氯苯氧乙酸钠、氧乐果、毒死蜱、甲拌磷、克百威、对硫磷、甲胺磷、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百菌清、荧光增白剂、辛硫磷、腐霉利、啶虫脒、多菌灵、乐果。
八、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
(一)检验依据
检验依据是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T 1536-2004《菜籽油》
(二)检验项目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的检验项目酸值、过氧化值、溶剂残留量、苯并[a]芘、黄曲霉毒素B?。
九、调味品
(一)检验依据
检验依据是GB/T 20293-2006《油辣椒》,《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一批)》的通知(食品整治办[2008]3号),《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五批)》的通知(整顿办函【2011】1号)、《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五批)》的通知(整顿办函【2011】1号),《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一批)》的通知(食品整治办[2008]3号)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调味品的检验项目为罂粟碱、那可丁、吗啡、蒂巴因、可待因、苏丹红I、苏丹红II、苏丹红III、苏丹红IV、罗丹明B、酸价(以脂肪计)(KO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