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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食品抽检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4期)
索  引  号: 发布时间: 2019年11月27日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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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  4期

 

关于食品抽检情况的通告

 

近期,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糕点、酒类、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等6类食品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97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洋县新盛商贸公司销售的骞之乡牌白酒,检验结果酒精度%vol,46±1,检验结果39总酯(以乙酸乙酯计),标准2.0g/L,未检出;固形物,标准0.40g/L,检测值0.56g/L综合判定不合格。洋县食品药品检测检验中心

)洋县蔚蓝购物广场朱鹮广场店,销售的“健立康”牌黄酒检验结果:ph3.5~~4.6,检验结果3.1总糖(以葡萄糖计),标准40.1~~100.0g/L,检测结果:10.2g/L;非糖固形物,标准7.0g/L,未检出;氨基酸态氮标准0.25g/L,检测值0.03g/L不符合GB/T13662-2008《黄酒》要求,综合判定不合格。洋县食品药品检测检验中心

(三)洋县会馆街高粱酒行,54度高粱酒检验结果:总酸(以乙酸计)g/L,标准3.0,检测结果:0.04;总酯(以乙酸乙酯计)g/L1.50g/L,检测结果0.83;综合判定不合格。洋县食品药品检测检验中心

(四)洋县会馆街高粱酒行,46度高粱酒检验结果:总酸(以乙酸计)g/L,标准3.0,检测结果:0.04;总酯(以乙酸乙酯计)g/L1.50g/L,检测结果0.78;酒精度46±1,检测结果43.5;综合判定不合格。洋县食品药品检测检验中心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企业所在地区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措施,控制险,并依法予以查处。

特此通告。

 

附件:

      1.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2.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主办单位:汉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电话:2539150,传真:2624186,投诉举报电话:12315 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咨询电话:0916-3180656
地址:汉中市汉台区滨江路中段 邮编:72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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