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13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2019年第5期)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近期,我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粮食加工品、食用油、乳制品、酒类、肉制品、餐饮具等18类食品279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66批次,不合格样品13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食用农产品104批次,不合格2批次;餐饮具30批次,不合格样品11批次;其它均为合格样品。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王新全销售的沃柑,丙溴磷的残留量检出值为0.24mg/kg,标准规定小于等于0.2mg/kg,单项判定不合格。检验机构为西安市康派斯检验检测公司。
(二)贾华销售的沃柑,丙溴磷的残留量检出值为0.29mg/kg,标准规定小于等于0.2mg/kg,单项判定不合格。检验机构为西安市康派斯检验检测公司。
(三)陕西汉中荣海实业有限公司郙阁大酒店使用的圆蒸碗,大肠菌群(发酵法),/50cm²,检验结果为检出,标准规定不得检出,单项判定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西安市康派斯检验检测公司。
(四)陕西汉中荣海实业有限公司郙阁大酒店使用的圆碗,大肠菌群(发酵法),/50cm²,检验结果为检出,标准规定不得检出,单项判定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西安市康派斯检验检测公司。
(五)陕西汉中荣海实业有限公司郙阁大酒店使用的勺子,大肠菌群(发酵法),/50cm²,检验结果为检出,标准规定不得检出,单项判定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西安市康派斯检验检测公司。
(六)略阳县羌韵尚品主题食坊使用的小瓷碗,大肠菌群(发酵法),/50cm²,检验结果为检出,标准规定不得检出,单项判定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西安市康派斯检验检测公司。
(七)略阳县羌韵尚品主题食坊使用的圆蒸碗,大肠菌群(发酵法),/50cm²,检验结果为检出,标准规定不得检出,单项判定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西安市康派斯检验检测公司。
(八)略阳县羌韵尚品主题食坊使用的勺子,大肠菌群(发酵法),/50cm²,检验结果为检出,标准规定不得检出,单项判定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西安市康派斯检验检测公司。
(九)略阳县羌韵尚品主题食坊使用的消毒餐具(小碗),大肠菌群(发酵法),/50cm²,检验结果为检出,标准规定不得检出,单项判定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西安市康派斯检验检测公司。
(十)略阳县羌韵尚品主题食坊使用的消毒餐具(盘子),大肠菌群(发酵法),/50cm²,检验结果为检出,标准规定不得检出,单项判定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西安市康派斯检验检测公司。
(十一)略阳县天津高级中学二楼学生食堂使用的消毒餐具(大白碗),大肠菌群(发酵法),/50cm²,检验结果为检出,标准规定不得检出,单项判定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西安市康派斯检验检测公司。
(十二)略阳县荣程中学使用的消毒餐具(菜碟),大肠菌群(发酵法),/50cm²,检验结果为检出,标准规定不得检出,单项判定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西安市康派斯检验检测公司。
(十三))略阳县荣程中学使用的消毒餐具(筷子),大肠菌群(发酵法),/50cm²,检验结果为检出,标准规定不得检出,单项判定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西安市康派斯检验检测公司。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2.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信息
略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