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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汉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履行情况
索  引  号: 6107280000/2024-000547 发布时间: 2024年03月13日 17:22
来       源: 汉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机构: 汉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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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履行情况

按照市委、市政府印发的《汉中市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7)》(汉发20237号)和市政府办印发的《汉中市2023年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汉政办函20237号)要求,结合市市场监管局2023年度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现将我局2023年度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履行情况报告如下:

、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煤炭生产加工储运销售环节监管一是会同市环境保护局、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印发了《散煤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2023-2027)》,明确了职责分工,细化了工作措施。二是严格落实禁燃区外不再新增煤炭销售网点刚性规定,执行禁燃区动态清零,建立《汉中市煤炭经营管理清单》,将全市208户煤炭经营户纳入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取缔禁燃区煤炭销售点3家,禁燃区外无新增煤炭经营户。强力推行煤炭经营监管一票通等五项制度,建立煤炭从购进、报备、销售、抽检、执法全流程监管体系,确保煤炭销售来源清、去向明,有力提升了监管效能。严厉打击流动售煤。在全市布设查处流动售煤值守卡点67个,严防流动售煤车辆进入中心城区销售散煤。同时,加强与城管部门联合执法,积极开展流动售煤和餐饮油烟整治,查处禁燃区流动售煤问题45起。严控煤炭质量。常态化开展煤炭质量监督抽检,推行县区全覆盖抽检、市局双随机抽检的散煤质量分级抽检制度,全市共完成煤炭质量监督抽检1063批次,全部合格。六是进入冬防期,按照市大气办污染天气应对管控指令,每天对汉台、南郑、城固、勉县、经开区等县区重点区域1公里范围内的老旧小区、城中村等,不间断开展巡查检查,对发现的2起露天焚烧和1起露天施工扬尘问题,均进行了及时制止,并将相关情况通报市大气办。

(二)开展含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治理。

1、与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汉中海关联合印发《开展含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达标情况联合检查工作方案(2023-2027)》,建立了VOCs生产经营主体数据库。对全市渉VOCs产品生产和销售企业进行了全面摸排,对摸排的16户含挥发性有机物生产企业和124户含挥发性有机物销售企业,分别建立了《含挥发性有机物生产企业清单》和《含挥发性有机物销售企业清单》,并对相关企业登记信息、生产销售的产品信息及执行标准等相关信息逐步录入省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系统,督促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2、开展含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生产、销售、使用企业联合检查。会同生态环境、住建、海关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23 次,检查含挥发性有机物产品生产、销售企业 236 户(次)。对发现的汽车四S店和维修企业存在喷漆房未完全封闭、喷漆房地棉、活性炭未及时更换、原辅材料无进货检验报告,涂料生产企业原辅材料进货台账不全等问题,现场要求相关企业予以整改。

 3、开展含挥发性有机物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共抽检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产品74批次,不合格 2 批次,立案查处 2 件,结案1件,罚没款3000元。

(三)加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依法严惩破坏秦巴生态环境的行为。

1印发了《关于分解落实2023年秦巴生态保护工作任务的通知》,分解落实了重点工作任务,明确了工作的重点内容、重点区域、重点任务。

2、严厉打击野生动物非法交易行为。共出动执法人员7千余人次,清查农家乐、饭店酒店、集贸市场、肉制品经营单位、中药材经营单位等各类经营场所1万余户次;监测电商平台1千余户次,发现违法线索16条,批评教育15人,当场处罚1起,罚没款200余元

3、认真贯彻落实长江十年禁渔工作。制定印发《关于开展2023年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工作的通知》,一是加强农贸市场、超市等水产销售的日常监管。检查农贸市场和超市5千余户次,纠正违法行为25户次;二是开展餐饮单位和水产加工企业的日常检查。检查餐饮单位和加工企业(作坊)6千余户次,纠正违法行为19户次,办理当场处罚案件1件,罚没款200余元。三是加强网络市场和广告监管。共监测电商平台800余户次,利用关键词监测广告100余次,纠正违规行为3户次。

(四)加强成品油市场监管。

1印发《全面加强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建立了由产品质量、价格、计量、认证认可、综合执法支队等相关业务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2、强化成品油质量监管。抽检成品油(含车用汽油、车用柴油、润滑油、车用尿素)332批次,不合格5批次,立案查处5起起,结案4起,罚没款42.6296万元。

3、强化加油机计量检定及监管。全市依法设置11家计量检定机构,承担全市302座(关停1家、停业11家,在建2家)加油站1190台加油机周期检定工作。加油机计量检定由加油站通过e-cqs强检计量器具业务系统申报周期检定,检定均在有效期内。

4、开展加油机专项治理。联合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税务局印发《综合治理加油机作弊专项行动方案》,对公安部2·17集群战役涉及我市5条线索进行了逐一检查,涉案单位城固县龙头加油站、城固五郎德融加油站、城固老庄朱家坎加油站、汉台区中国国际能源汉中平伟加油站4家加油站18台加油机主板完好无损、铅封完整,暂未发现违法违规问题。与公安部门配合,联合调查宁强铁锁关加油站和城南加油站从网上购买偷税漏税作弊电子元件进行偷逃税款违法行为,公安、税务等部门依法进行了处理,分别补交税款0.8万余元和4万余元。对检查中发现存在计量管理制度不完善、进销台账不规范等问题的6家加油站现场下达责令整改书。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进入冬防期,群众燃煤取暖的需求比较突出,禁燃区流动售煤行为仍然是散煤治理的难点问题,需要城管、交警、镇办等加强协作,严禁运煤车辆进入禁燃区,有效防范禁燃区散煤销售违法行为。

二是人员和抽检经费不足。全年抽检煤炭、成品油、含挥发性有机物产品1500批次左右,所需费用160万左右,地方财政未予保障,市场监管部门难以承担。各县区承担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任务繁重,但没有专门的人员编制和机构设置,工作难免顾此失彼。

三、下一步措施

一是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部署,常态长效的抓好煤炭经营一票通5项管理制度的落实。二是健全散煤、含挥发性有机物、成品油、秦巴生态保护等部门联动协查协管工作机制,加强与环保、城管、住建、公安、林业等部门协作,严管煤炭、含挥发性有机物、成品油等产品生产销售,严厉打击野生动物非法交易行为三是强化教育引导,发挥新闻媒体传播优势,广泛宣传生态环境保护的有关政策法规,增强广大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不断提升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效。

                   

汉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4313日印发

主办单位:汉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电话:2539150,传真:2624186,投诉举报电话:1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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