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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分解落实汉中市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的通知
索  引  号: 6107280000/2024-000546 发布时间: 2024年03月13日 17:21
来       源: 汉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机构: 汉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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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分解落实汉中市生态环境保护

责任清单的通知

各县区市场监管局、经开区分局、市局相关科室

根据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汉中市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汉办字【202139的通知,结合我局实际,现将有关工作任务分解如下:

一、依法打击生产、销售不合格油品、车用尿素和假冒铅蓄电池等行为,开展清除无证无照经营的黑加油站点工作,加强机动车强制性产品认证生态环境保护标准落实,严把市场准入关。

责任科室:质量监督科牵头,认证认可科、执法支队配合。

二、负责生态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完善相关管理制度;负责强制检定类环境监测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和监督检查;负责对强制性产品认证活动的监管和执法查处。

责任科室:认证认可科牵头,计量科、执法支队配合。

三、严格落实国家节能、低碳、节水、节地、节材、节矿标准体系以及化肥农药、燃煤、生物质燃料、涂料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产品、烟花爆竹以及锅炉等产品的质量标准管控。

责任科室:计量科、质量监督科牵头,特设科、标准科配合。

四、开展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审查和监管,对锅炉生产进口、销售环节执行环境保护标准或要求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责任科室:特设科。

五、打击为野生动物非法交易提供商品交易市场、网络交易平台以及发布广告的行为。

责任科室:执法支队牵头,食品流通科餐饮科、网监科、知识产权科配合。

六、按照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对生产、销售的煤炭、石油产品依法进行监督抽查及风险监测。

责任科室:质量监督科。

七、指导餐饮服务经营者规范处置餐厨垃圾,建立餐厨废弃物处置台账。

责任科室:餐饮科。

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任务。

责任科室:市局各有关科室,直属单位。

市局党组对涉及本部门责任清单中的工作任务负总责,局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各牵头科室分管局领导在职责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各科室负责人按照分工负直接责任。市局党组将生态环境保护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存在问题。该项工作将纳入目标责任制进行考核,各科室要相互协作、步调一致,认真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规定,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任务按时完成。

汉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8日     

主办单位:汉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电话:2539150,传真:2624186,投诉举报电话:1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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