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107280000/2023-001283 | 发布时间: | 2023年10月24日 16:39 |
来 源: | 汉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机构: | 汉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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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与管理办法》规定,我市按照《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细则(2023版)》开展了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自查。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接受群众监督,现将《汉中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自查报告》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来电或来函形式(信函、电子邮件)实名向汉中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反映,内容要求真实有据,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对匿名提出异议的将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24日至11月7日
联系电话:0916-2520082
联系邮箱:hzshiancj@163.com
邮编地址:汉中市汉台区滨江路中段市市场监管局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邮编:723000
汉中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3年10月24日
汉中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自查报告
按照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要求,现将汉中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汉中市位于陕西省西南部,辖9县2区和1个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总面积2.72万平方公里,常住人口318万人。汉中生态环境优美、自然资源富集、区位优势明显、产业基础良好,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和全国双拥模范城市,全市现有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4.3万余户。
2018年,汉中市启动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2021年11月,被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确定为第四批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创建推荐城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紧扣高质量建设人民满意的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总目标,成立以市委书记任政委、市长任总指挥创建指挥机构,全面加强统筹协调,对标对表细化任务分工,全域联动整体推进创建工作。
创建工作开展以来,全市上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的重要论述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以“四个最严”要求为根本遵循,在省食药安办精心指导和大力支持下,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创新示范,全力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和综合治理能力,多年来未发生级别以上食品安全事故和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舆情事件,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获得感持续增强。2020年至2022年,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工作满意度均保持在80分以上,在省对市食品安全评议考核中连续三年获评A级等次,近三年食品评价性抽检合格率均达到98%以上。
二、创建工作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筑牢工作基础
1.党政同责全面加强。一是强化党政同责,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十四五”发展规划,印发《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具体措施》《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等文件,切实将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落实落细落地。二是强化组织领导,对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实行党委、政府跟踪督办,加强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运用和干部综合考核,先后有3名干部因履行食品安全工作职责不力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三是强化属地责任,将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纳入市级领导重点包抓事项,建立包保干部对口联络机制和工作考评机制,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带头包保食品企业,开展包保督导和食品安全工作调研。市、县区、镇办6118名包保干部全部上传“三清单一承诺”进行备案。2023年前三季度,包保督导完成率达100%,反馈的1064个问题均全部完成整改。
2.推进机制日益完善。一是高位推进落实,市委、市政府每年召开市委常委会或市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推动食品安全工作,市县(区)均调整成立由政府主要领导担任主任的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定期召开食药安委全体会议研究食品安全重点工作。二是健全工作机制,制定市食药安委工作规则、食品安全《重大事项督促落实规定》《工作约谈暂行办法》,建立“两书一函”(约谈通知书、整改通知书、提醒敦促函)责任督促落实、食品安全风险会商交流等制度,及时分析研判食品安全形势,会商研究推进举措,落实落细工作任务。
3.风险监测精准高效。一是健全风险监测网络,建立覆盖全市11个县区的食品污染物和有害因素监测网络,全市227家医疗机构开展食源性疾病监测,并及时上报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系统,2022年完成上报监测病例3334例、食品污染及有害因素监测数据2759条。二是加强信息交流预警,组建汉中市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建立川陕甘毗邻区域食用安全风险会商协作机制,开展专家研判论证12期,发布《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交流信息》9期。市食药安办与市饭店与餐饮行业协会、市面皮行业协会、外卖平台运营商等积极开展食品安全风险交流会商,及时研判预警潜在风险,及早做好应对处置准备。
(二)强化全程管控,构建共治格局
4.源头治理成效明显。一是全面推行耕地分类管理制度,全市中轻度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98.8%,重度污染耕地管控率达100%。二是扎实开展“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专项行动,累计检查农资经营主体 5689家,查办案件120件,挽回损失94.27万元,移送司法机关13件。三是加强畜禽屠宰管理,严格执行生猪定点屠宰制度,加强牛羊等其他畜禽屠宰管理,落实病死动物及畜禽屠宰废弃物无害化处理措施。
5.粮食安全保持稳定。一是加强粮食储备安全管理,印发《汉中市市级储备粮质量安全管理办法》《汉中市超标粮食处置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从入库质量管控、储备和出库质量检验管控、监督检查等方面,严格把控收储企业粮食安全。二是加强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粮食质量安全风险监测有关工作的通知》,按时保量送达省级检测样品11份,完成市县监测任务102项。三是强化抽查检查,每半年组织一次市县两级政府储备粮油质量抽检,近三年共实施检验313批次,有力保障了储备粮油质量安全。
6.过程监管持续加强。一是全面实行食品安全风险分级动态管理,每年对全市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实施全覆盖检查,全市食品生产经营主体风险分级、动态评定完成率超过90%。二是持续加大食品生产企业风险防控力度,449家在产食品生产企业、10个重点区域(食品工业园区)全部建立食品安全“责任清单、风险清单和措施清单” ,白酒、肉制品、食用植物油、食品添加剂等重点品种食品企业自查报告率100%。三是实施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告知承诺制度,开展食品相关产品监督抽查,近3年开展监督抽查70批次,其中不合格3批次。
7.监督抽检覆盖全面。一是强化日常抽检,制定不低于常住人口4‰的年度抽检计划,近三年完成食品监督抽检3.8万批次,抽检计划完成率100%,检出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率100%,食品安全各环节和业态监督抽查覆盖率100%,在产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抽查覆盖率100%,抽检结果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二是强化重点领域重点时段抽检,聚焦热销食品、热点场所、重大节日等重点领域和重要时段,开展食品安全 “你点我检”活动16期,向社会公开监督抽检结果和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
8.违法犯罪打击有力。一是深入开展“铁拳”行动,2021年以来全市累计查办食品安全违法案件3670件,破获食品案件47起,抓获犯罪嫌疑人57人,涉案金额2800余万元,破获省厅督办案件3起,发起全国集群战役1次,有力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二是强化进口食品安全管理,制定《汉中海关进出口食品安全情况通报工作细则》,严防输入型食品安全风险。三是严查投诉举报,近三年全市 “12345”+“12315”信息投诉举报平台累计受理涉食投诉举报及咨询7206件,办结率、回复率均达100%。
9.共治格局日益深化。一是持续加大宣传科普力度,制作轮播创建宣传片、食品安全科普短视频,举办电视议政节目《天汉访》专题访谈,制作创建食安示范城市“大家谈”节目12期,发放创建宣传海报10万余份,推送宣传短信5轮次100余万条。二是全面推行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印发《汉中市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实施意见》,投保单位已覆盖20余家生产企业、近千所学校和2783户网络订餐单位。三是广泛发动群众参与,组建食品安全志愿者队伍,开展食品生产经营者公开承诺活动,举办“食安播报”94期,成功打造了“食品安全你我同查”的社会共治品牌。
(三)加大投入保障,提升监管效能
10.财政投入逐步加大。建立健全食品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财政投入保障制度,将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2021年以来,累计投入近5300万元保障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行政执法、宣传教育、示范创建等工作。
11.履职能力稳步提升。一是加强装备建设,持续为基层监管机构配备专业执法、检验检测设备、办公用房、执法车辆等硬件设施,满足日常监管工作需要。二是加强能力建设,通过专题培训、网络学习、以干代训等方式,每年对食品安全监管干部培训不少于40学时,全市从事食品安全监管人员专业化比例达到70%以上,基层使用信息化手段监管覆盖率超过80%。三是加强打击犯罪专业力量建设,各级公安机关组建环食药犯罪侦查队伍,市公安局与市市场监管局联建食品药品快检技术室。四是加强基层网格化建设,将食品安全纳入基层社会综合治理,设立四级监管网格,组建2187人的村(社区)级协管员队伍。印发《汉中市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实施细则》,全市63%以上的镇办成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并落实了网格监管员、协管员。
12.技术保障持续强化。一是完善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市食药检测中心食品检验参数扩项至2231项,实现主要食品和地方特色食品品种项目全覆盖,3个县级分中心通过食品检测资质“双认证”,9个农产品质量检测机构通过农产品检测资质“双认证”。二是加大检测力度,2022年全市食品监督抽检量达4.2批次/千人,食用农产品抽检量达2.03批次/千人,林产品监测品种覆盖当地主要食用品种。三是拓展运用技术手段,对食用油、豆芽等品种使用补充方法开展检验,基层食用农产品、食品快速检测工作常态化开展。
13.应急处置科学规范。一是完善应急预案,修订《汉中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健全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工作队伍和运行机制,开展《预案》解读和食品安全应急管理培训。二是强化应急演练,成功承办2020年全国重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演练,举办十四运汉中赛区暨2021年汉中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Ⅳ)应急演练,积极筹备2023年汉中市暨宁强县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活动。三是强化舆情监测,严格落实重点网站、论坛、贴吧等平台24小时网络舆情监测制度,建立健全负面舆情“线上”交办、“线下”转办、督促考评机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近三年共监测处置负面舆情94件,编写“舆情分析研判通报单”23期,未发生因处置不及时引发负面舆情扩大发酵问题。
(四)压实主体责任,规范行业管理
14.企业主责有效落实。一是严格执行《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全市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配备任命食品安全总监845人、食品安全员2100余人,食品安全风险“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常态化开展。二是强化从业人员培训,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岗位人员每年参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等集中培训学时达40学时以上,参加抽考合格率达95%。三是打造示范样板,开展落实“两个责任”“八个一批”示范样板打造活动,在商场超市、餐饮服务、学校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食品生产、旅游景区、食品街区(商圈)等8个领域选点打造57个市级样板和395个县级样板,开展集中观摩培训27场次,让企业学有示范、做有标准。
15.过程管控精细严密。一是持续推进食品行业标准化改造提升,将实施小餐饮小作坊改造提升、打造食品安全街区纳入政府年度民生实事任务,市财政累计投入500万元奖补资金,引导和撬动全市7548户小餐饮、小作坊累计投入3000余万元实施“后厨革命”,完成标准化改造。二是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严格落实校园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和学校相关负责人陪餐制,紧抓春秋开学季食品安全检查,学校食堂(含幼儿园)开学季食品安全检查率、“明厨亮灶”覆盖率均达100%。三是强化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食品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入场销售登记、市场自查、信息公示、督促入场销售者依法依规从事销售等规定,市场开办方对入场经营者建档率、入场经营者食品安全责任书签订率均达到100%。四是强化网络平台食品安全管理,严格落实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加强网餐饮服务经营者实名登记、入网审查、信息公示和抽查监测管理,确保食品监管工作“无死角”。
16.追溯体系日益健全。一是试点推行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追溯系统建设,全市60家白酒、食用油、肉制品、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建立产品在线追溯系统。二是全面推进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全市开具合格证主体1158家、合格证43.2万张,带证上市产品1.3万吨。三是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11个县区全面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全市纳入省级平台追溯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1056家,使用追溯标签20.2万枚,带码上市产品2487.3吨,实现农产品生产记录可查询、运销流向可追踪、质量安全有保障。
17.诚信建设持续加强。一是加强信用监管,制定《汉中市食品安全信用监管制度(试行)》,引导食品生产经营依法诚信从业。制定《汉中市粮食企业信用监管实施办法》,2022年率先在全省完成全市87户粮食企业信用监管平台信息录入审核工作。二是加强宣传培训,深入宣贯《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国家标准,每年组织食品企业参加省市诚信体系培训,我市食品生产企业“信用+双随机”分级分类监管列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试点,实行低风险食品生产承诺制许可入选全国信用承诺特色案例。
三、自查结论
按照《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与管理办法》,我市依据《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细则(2023版)》《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省级评审操作指南(2023版)》对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进行了自查。经自查,我市食品安全达到了总体状况良好、党政同责要求全面落实、食品安全管控能力提升、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意识普遍增强、社会共治格局形成的要求,无否决项情形,符合申请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省级初评条件。
四、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虽然我市食品安全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对照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还存在以下不足:一是基层监管能力建设还需加强,部分新任命所长、新调入监管干部业务能力存在短板;二是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还需进一步压实,少数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培训不足,落实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措施不实不细;三是部门间工作合力有待加强,涉及食品抽检、风险监测、稽查办案等信息未及时开放共享。
下一步,我市将聚焦问题抓整改,举一反三促提升,持续完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提高食品安全治理能力,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一是狠抓基层能力建设。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必需的经费、场所、设备、仪器等工作保障,对食品安全监管干部开展全方位、全员额、全覆盖式培训,持续提升监管能力水平。二是压紧企业主体责任。紧扣食品安全重点领域、环节、业态,加大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日常检查力度,强化食品安全日常宣传培训,督促食品行业相互监督、严格自律,落实落细主体责任。三是强化部门协调联动。进一步发挥市食药安委统筹协调职能作用,健全完善联席会议、执法协作、行刑衔接、信息共享、联合督查、应急处置等工作制度,强化部门协调联动,凝聚强大工作合力。四是提高监管能力水平。充分运用智慧监管、信用监管等手段,在监管信息大数据运用、食品及食用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学校食堂和校外供餐单位监管等方面再发力,提高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五是营造浓厚工作氛围。持续开展覆盖全社会各领域的食品安全科普宣传,引导社会大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创建工作,构建各方各尽其责、齐抓共管、合力共治的社会格局,不断提升广大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