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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送达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的公告
索  引  号: 610700003-/2020000247 发布时间: 2020年10月15日 18:12
来       源: 汉中市市场监管局 发布机构: 汉中市市场监管局
内容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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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告

张明娇(汉台区启鲜记火锅食材超市):

    因你拒绝配合处理张明娇(汉台区启鲜记火锅食材超市)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食品案,且居住地无法确认,无法直接送达法律文书,依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号《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七十四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送达本局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汉市监催字[2020]6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汉市监催字〔2020〕6 号)



汉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0月14日


主办单位:汉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电话:2539150,传真:2624186,投诉举报电话:12315
地址:汉中市汉台区滨江路中段 邮编:72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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