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汉中一超市被约谈
2023-11-15 10:01
来源: 汉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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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汉中市市场监管局针对中心城区某超市销售的食品存在风险隐患,以及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不实不细等问题,对该超市的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进行约谈。

11月初,汉中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工作人员在食品安全检查中,发现某超市销售的部分水果存在感官性状明显异常的问题,经调查,发现该超市未按照储存条件对货架上销售的水果进行存放,导致水果出现变质现象;检查中同时发现,尽管该超市配备了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但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均未及时发现水果变质问题,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充分暴露出该超市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不到位,食品安全岗位职责未落实,企业执行食品安全风险“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流于形式等问题。

群众利益无小事,食品安全是大事。汉中市市场监管部门立即责令该超市对变质水果进行下架,对其涉嫌经营变质食用农产品的违法行为予以立案。针对该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经营过程中未能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的问题,依据《食品安全法》对企业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进行责任约谈。

在约谈会议上,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对《食品安全法》《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以及即将施行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进行了宣讲培训,针对企业在食品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整改建议。就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要求该超市认真学习《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细化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岗位职责,加强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培训考核,科学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将“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深度嵌入到日常工作中,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属地食药安办、市场监管局、市场监管所负责人共同参加此次约谈会议。有关约谈情况还将根据食品安全“两书一函”制度有关要求,以《提醒敦促函》的形式告知包保干部,督促包保干部加大对该企业包保督导力度,提高督导检查频次,推动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有效联动,同向发力,守护好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主办单位:汉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电话:0916-2539150,传真:0916-2624186,投诉举报电话:1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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