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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2年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6107000038/2022-000202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汉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来       源: 汉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有  效  性: 发文时间:
发文字号: 汉市监发〔2022〕29号 发布时间: 2022年03月11日 11:28
内容概述:


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市局相关科室、直属单位、开发区分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总局、省局工作会议精神,持续深入开展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巩固2021年民生领域案件查办成果,着力打造市场监管系统执法为民的铁拳品牌,聚焦民生重点领域,依法查办一批群众身边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件,严惩一批违法主体,曝光一批典型案例,根据国家总局及省局的统一部署安排,市局定于3月至12月在全市范围内继续开展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现将《2022年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汉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311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汉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总局和省局市场监管工作会议精神,持续深入开展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巩固2021年的民生领域成果,着力打造市场监管系统执法为民的铁拳品牌,聚焦民生领域,加大执法力度,查办重点案件,严惩违法主体,曝光典型案例,根据国家总局和省局的统一部署,市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22年民生领域违法行为铁拳行动,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聚焦民意最盼、危害最大、市场监管风险和压力最大的民生领域重点问题,加强统筹协调,集中优势兵力,精准出击,依法查办一批群众身边性质恶劣的重点案件,充分发挥执法办案集成效应,查办一批让人民群众广泛称道、对违法分子有力震慑的铁案,切实让监管长出牙齿。积极创新宣传方式,更好发挥典型案例警示震慑作用,有效遏制违法行为多发势头,着力化解和防范市场风险,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和满意度,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查办重点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聚焦关系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重点商品,贴近群众生活的重点服务行业,以及农村与城乡结合部市场、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多发的重点区域,重拳出击,严厉查处以下违法行为:

(一)食用油掺杂掺假;

(二)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肉类制品;

(三)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
(四)声称减肥、壮阳等食品非法添加;

(五)制售假劣药品及不合格医用口罩;

(六)油品质量违法和加油站计量作弊;

(七)神医”“神药等虚假违法广告;

(八)医疗美容领域虚假宣传;

(九)超期未检电梯、翻新黑气瓶等特种设备和劣质燃气具;

(十)公用事业、商业银行、教育培训机构乱收费;

(十一)粮食购销等领域使用未经强制性检验或检验不合格计量器具;

(十二)面向未成年人开展无底线营销

各地市场监管部门按照规定动作自选动作相结合行为的原则,根据本地实际,聚焦民生领域,确定本辖区案件查办重点,做到指向明确,商品种类清晰、违法行为具体;集中执法力量,握指成拳,线上线下相结合,采取有力举措,狠抓案件承办,切实将铁拳行动打响,打出声势和成效。

三、工作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按照省局统一安排部署,市局及时制定印发全市的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各县区局,开发区分局按照市局确定的工作部署,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320日前,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联络员名单(见附件1)报送市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信息上报要求。每月3日前报送上月本辖区铁拳行动案件查处报表(附件3)和典型案件(不少于2个,填写附件2)及专项行动工作信息,重大影响的案件及需要市局协调办理的案件线索可随时报送。

(三)具体实施阶段71日、928日前,分别报送上半年、前三季度工作总结,以及案件查办数据(填写附件45)128日前,报送年度工作总结及案件查办数据(填写附件34),梳理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并提出下年度重点案件查办建议。相关材料发至370504740@qq.com

四、工作措施

(一)广泛搜集案源线索。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网络交易监测和12315平台大数据动态分析,为执法办案提供靶向信息。畅通业务科室与执法办案部门之间的线索移送渠道,及时获取产品抽检、飞行检查、双随机抽查及日常监管发现的违法信息。密切关注舆情动态,加强与行业协会、社会组织、企业之间的沟通交流,研判分析社会关注热点和业内突出问题,多方汇集违法线索。加强与相关执法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互通信息。注重对零散违法线索的整合分析,持续跟踪挖掘违法行为。

(二)加强上下协同联动。市县区局要进一步强化对案件查办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督导检查,及时研究解决执法办案中的疑难问题。对复杂案件及查处阻力较大的案件,要及时向市局报告,由市局实施挂牌督办。要充分发挥市、县(区)、镇(街办)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机构执法办案主力军的作用,对于重大跨区域案件,由市局统一协调,组织执法骨干开展集群作战;对重大跨区域案件线索,可报请上级市场监管部门指定管辖或组织查办。

(三)强化区域协查联办。各级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办案机构要树牢全链条办案理念,深挖生产源头和销售网络,协同查处上下游关联违法行为。加强部门协商、线索移送、案件协查。执法办案中发现违法行为涉及外地的,要及时将有关案件线索通报涉案地市场监管部门。需要开展案件协查核查的,涉案地市场监管部门要迅速核查,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立案调查,并及时协查回复。对同一主体违反市场监管领域多部法律法规的,要从不同法律角度全面分析违法行为,依法一并定性处罚。

(四)推动部门衔接联动。凡符合涉嫌犯罪案件移送标准的案件应按规定及时移送,坚决杜绝以调代罚以罚代刑。加强与公安机关在信息共享、案情通报、线索研判等方面的协作力度,对于重大复杂案件,可提请公安机关提前介入,联合查办,依法严厉惩处违法行为。加强与司法机关的沟通联系,会商解决法律适用的疑难问题,为执法办案提供法律支撑。在案件查办中要加强执纪监督,以监督促强执法,杜绝办案中跑风漏气,消除人情案,防止地方保护主义。

(五)开展失信联合惩戒。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公示行政处罚信息,强化对违法企业的社会监督。依法将符合条件的违法失信企业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加强信用约束。推动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等信用信息的互联共享,依法实施联合惩戒,进一步加大违法成本。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持续开展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是国家总局、省局确定的2022年重点工作之一,也是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的重要举措。市局成立打击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局党组书记、局长高大鹏担任,副组长由副局长严伟、刘宝庆、计玲和高清怀、李万利、栾素卿、张安荣、赵涛、黄信强、市综合执法支队何祥华支队长担任,成员由法规稽查科、信用监管科、各业务科室和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市质检中心、市食药检测中心组成,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严伟副局长担任,副主任由李万利、何祥华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综合执法支队,负责具体日常工作。

各县区局、开发区分局要制定符合实际的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牵头主抓,集中优势资源,保障执法办案力量和办案条件。建立健全重点案件查办工作协调机制,以铁拳行动为抓手,统筹开展食品、特种设备等领域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等专项行动,强化信息宣传,狠抓案件查办,切实把铁拳行动打响,打出声势、打出成效。市局各业务科室按职责加强对本领域案件查办情况定期开展协调指导、督查督办。

(二)强化宣传曝光。各县区局、开发区分局要充分发挥主流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充分利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新媒体,大力宣传专项行动的举措和成效,树立先进典型,定期公布典型案例,做好宣传解读,震慑违法者,警示经营者。选择部分典型案件,请媒体持续跟踪报道查办过程,加强舆论监督,扩大办案影响。通过当事人现身说法、专家点评等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提高群众辨识力和自我防护能力。通过采访行业组织、企业和消费者代表,公开销毁罚没物品等方式,展示执法办案成效,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三)强化信息报送。各县区局、开发区分局和市综合执法支队要建立重点案件查办工作台账,对省、市局转(交)办、督办以及自行发现的重点案件线索进行记录,实时跟踪查办进展,加强指导调度。市局将继续实行全市系统铁拳行动案件查处、新闻宣传和报表、典型案件上报月通报制度,各县区局、开发区分局要确定专人(联络员)负责,按时限要求及时将相关报表、典型案件、专项行动信息等报送市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加强督导评比。市局通过督导检查、信息通报、案卷评查和考核评比等方式,加强对专项行动案件查办工作的督促指导。对在专项行动中作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表扬、评比加分;对问题多发高发、案件查办不力、信息报送不全面、不及时的县区和单位予以通报批评,评比减分,并约谈相关县区负责人。市局对在专项行动中涌现出的办案能手,按有关规定推荐进入国家总局、省市局综合执法人才库,并将安排部署、案件查办、信息上报、典型案例报送、宣传报道、工作推进等工作纳入评比,评比结果将作为双打工作、质量工作、食品安全工作年度考核的主要依据。

联系人:熊斌、张玲

  话:0916—2258298

  址:汉中市汉台区天台路中段352号汉中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302办公室

  箱:370504740@qq.com

件:1.专项行动联络员信息报表

       2.典型案件信息报表

           3.2022年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月统计表

           4.2022年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典型案件报送目录

           5.2022年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重点案件查办统计表

           6.2022年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宣传工作开展情况表






附件1

专项行动联络员信息报表

填报单位(盖章):                  时间:          

序号

姓名

性别

职务

办公室电话

手机号码

备注

附件2

典型案件报送信息表

填写时间:

  

办理状态:

正在办理中  已办结

案件类型

案件名称

涉案企业名称(人员

姓名)

证照情况

(许可信息)

立案时间

年月

结案时间

年月

涉案金额

(万元)

是否调解

赔偿数额

(万元)

涉案环节

生产经营

本省以外涉案省(区、市)

是否处罚

作出处罚时间

年月

处罚决定

内容

罚款数额

(万元)

没收违法

所得

(万元)

其他处理

内容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另案处理约谈其他:

案件移送

公安机关

移送时间

年月

通报情况

未通报通报部门:

通报时间

年月

案情摘要

(线索核查情况;调查经过、违法事实、处理结果;产生的效果和社会影响等)

(可附页)

是否

已公开

承办部门

联系人(电话)


附件3

2022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     月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                        填报时间:         

序号

案件类别

案件总数(件)

立案(件)

办结(件)

案值

(万元)

没收违法所得(万元)

罚款金额(万元)

查扣违法物品(件、公斤)

吊销证照(件

从业资格限制人数(人)

对直接责任人员罚款数(万元)

移送司法机关案件(件)

上报数典型案例(件)

备注

食品类

其中

食用油掺杂掺假

声称减肥、壮阳等食品非法添加

未按规定进行检检疫或检疫不合格肉类,肉类制品

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

药品、医疗器械类

其中

制售假劣药品

不合格医用口罩

产品质量类

其中

油品质量违法

计量类

其中

加油站计量作弊

粮食购销领域计量违法

价格类

其中

公用企业等乱收费违法

特种设备类

其中

翻新黑气瓶

超期未检电梯

广告类

其中

神医、神药等虚假广告

医疗美容领域虚假宣传

认证认可、检验检测违法

知识产权领域违法

无证无照经营

十一

面向未成年人无底线营销违法

十二

其他违法

合  计


附件4

2022年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典型案件报送目录

报送单位:                               填报周期:    

序号

案件名称

案件类型

案值(万元)

罚没金额(万元)

是否移送(是/否)

1

XX(单位)查处XX(当事人)XX(案由)案

说明:1、案件名称格式:XX(单位)查处XX(当事人)XX(案由)案

      2.案件类型:参照附件3

附件5

2022年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

重点案件查办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周期:             (上半年、前三季度、全年)

序号

案件类型

案件数量(件)

移送公安机关(件)

有有影响立的典型案件

1

食用油掺杂掺假

2

声称减肥、壮阳等食品非法添加

3

未按规定进行检验或检疫不合格的肉类、肉类制品

4

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

5

制售假劣药品

6

制售不合格医用口罩

7

粮食领域计量违法

8

油品质量违法和加油站计量作弊

9

神医”“神药等虚假违法广告

10

医疗美容领域虚假宣传

11

翻新黑气瓶

12

超期未检电梯

13

劣质燃气具

14

公用企业乱收费

15

面向未成年人开展无底线营销

   

说明:有影响力的典型案件””请按照格式:XX(单位)查处XX(当事人)XX(案由)案,填写案件名称

附件6

2022年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

宣传工作开展情况表

填报单位:                   

填报周期:             (上半年、前三季度、全年)

序号

宣传工作类型

开展情况

公众反映和评价

1

市场监管部门曝光典型案例

曝光批次

曝光数量

2

市场监管部门召开新闻发布会

召开次数

召开日期

3

市场监管部门深度宣传情况

中央媒体

省级媒体

市县媒体

4

市场监管部门其他形式宣传活动

线上宣传

线下宣传

说明:1.案件深度宣传情况:中央/省级市县媒体名称+案件名称;

2.其他形式宣传活动:线上平台/线下地点名称+简要宣传内容。


主办单位:汉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电话:2539150,传真:2624186,投诉举报电话:12315 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咨询电话:0916-3180656
地址:汉中市汉台区滨江路中段 邮编:72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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