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107000038/2021-000110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汉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来 源: | 法规稽查科 |
有 效 性: | 发文时间: | ||
发文字号: | 汉市监发〔2021〕80号 | 发布时间: | 2021年08月11日 15:26 |
内容概述: |
各县(区)局,市局各科室、经开分局、直属单位:
《汉中市市场监管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已经市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汉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8月11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汉中市市场监管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
根据中共汉中市委《关于印发<汉中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汉发〔2021〕12号)《关于印发<法治汉中建设实施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汉发〔2021〕13号)精神,结合全市市场监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基本建成法治政府总目标,不断提升部门法治化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水平,为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四个在汉中”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总体目标
抓好“八五”普法规划实施,围绕创建国家级法治政府示范市这一重要目标,全面推进依法履行行政执法职能,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
三、重点举措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大力开展宣传解读,推动全系统兴起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热潮。紧密结合市场监管实际,坚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落细落实,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
(二)持续推进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广泛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使宪法和法律成为人们普遍遵守的行为规范。积极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把宪法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不断强化中心组理论学习。
(三)认真实施“八五”普法规划。结合市场监管实际,及时出台市场监管“八五”普法规划。一是加强领导干部和公务人员的法治教育,积极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同时加强公职人员学法用法考试;二是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度,立足本职,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推动主动履行普法责任;三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制度。将法治宣传教育融入到日常监督检查、执法办案、投诉举报处理等各个环节和领域,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四是充分利用政务网站和微信、微博等政务新媒体开展宣传,对涉及民生重点领域整治情况,及时发布典型案例,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四)配合推动市场监管领域立法。立足立法权限和工作实际,积极参与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特种设备、知识产权、消保维权等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领域的立法调研,深化、细化、完善领域内立法,不断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融入法治社会建设,完善相关法规规章政策体系,以良法促发展、良法促善治。
(五)深化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改革。持续推进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改革,全面落实执法重心下移,加强执法力量整合,强化镇(办)市场监管所规范化建设,加大执法人员、经费、资源、装备向基层倾斜。完善行政执法协调机制,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全面推动“两法衔接”信息平台建设和应用,健全事中事后监管有效衔接、信息互联共享、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
(六)坚持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加大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和重要工业产品领域行政执法力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自由裁量基准制度,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改进和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加强行政指导、行政约谈等非强制手段的运用,探索建立行政执法风险防控和评估机制,全面提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水平,推进公益诉讼有效落实。
(七)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一是规范执法行为,完善执法程序,改进执法方式,不断提高食品药品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和执法效果。二是凡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行政许可决定、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强制决定等,一律依法予以公开。三是畅通当事人陈述、申辩、听证、复议、诉讼救济渠道,不得因陈述、申辩、听证而对当事人加重处罚,依法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八)积极推进市场监管诚信体系建设。一是积极推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建立完善联席会议工作机制,狠抓业务培训,坚持“任务驱动、问题导向”工作方法和措施,联合多部门持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全覆盖、常态化;二是积极推动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继续加强部门间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用好各项失信联合惩戒工作措施,充分发挥“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约束作用。三是继续强化重点领域信用监管,针对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重点领域,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信息、食品药品安全黑名单信息、违法违规被处罚等信息,通过政府网站和市场监管业务系统及时公示、曝光,不定期发布涉企“黑红名单”,将企业诚信置于社会监督之下。四是探索完善实施企业信用分类监管,推动落实守信企业“无事不扰”,违法失信“利剑高悬”,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加快推进诚信汉中建设。
(九)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积极落实“证照分类”分离改革,实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制度,推进“照后减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重点监管为补充、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和联合惩戒机制,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和便利化,打造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环境。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深入推动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十)强化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做到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完善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重大决策中的作用制度,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审计监督等监督,积极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依法及时受理、处理群众投诉举报和媒体舆论反映的问题。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党组核心领导作用,持续推动解决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难点、重点问题,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法治政府建设的各方面和全环节。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听取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协调、督办、解决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
(二)强化统筹协调。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统筹协调,强化系统思维,注重整体谋划,坚持法治政府建设与推动高质量发展相适应。市场监管部门法制机构作为议事协调机构,要履行牵头抓总职能,积极做好上下协调、部门联动,形成建设工作合力。
(三)完善考核评价。继续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全面纳入年度工作目标任务评价体系,健全指标任务,完善督查、考核评价机制,积极落实分解目标责任,加大督查督办工作力度,加强激励鼓励,强化考核结果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