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护航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 汉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登录 退出
政府信息公开

汉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护航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

索  引  号: 6107000038/2021-000040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汉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来       源: 信用监管科
有  效  性: 发文时间:
发文字号: 汉市监发〔2021〕39号 发布时间: 2021年04月16日 15:53
内容概述:

汉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护航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



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局各直属单位,机关各科室:

现将《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护航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汉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412


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护航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六稳”“六保”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更大力度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保市场主体、保就业,让市场主体活下来、留下来、强起来,现结合市场监管部门职能提出以下十条措施。

一、营造宽松便捷的准入环境,广开大众创业之门。认真执行国务院、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升级出台汉中市市场监管局《2021年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任务清单(2.0版)》;落实“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积极推动“告知承诺”改革,推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跨省通办、一照多址、一址多照、简易注销等注册登记便利化措施;做实“一平台、一品牌”,做优“套餐式·零距离”事中事后政务服务新模式;遵照“应交尽交”的原则,对涉及市场监管的行政审批事项全部移交市县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助推全市最多跑一次改革加速。力争2021年全市完成3.5万户市场主体新目标任务。(市局信用监管科、法规科,各县区局负责)

二、清理整治无证无照经营及名存实亡市场主体,规范经营行为。按照《汉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的通知》(汉市监发〔202113号)要求,厘清部门职责,依法依职做好无证无照经营常态化整治工作,积极引导无证无照经营者及时办理营业执照,合法从事经营活动;稳步清理名存实亡市场主体,对连续2年未年报及领照后半年以上未经营或长期停业企业进行实际核查,符合吊销条件的进行吊销处理,力争清理一批、唤醒一批、规范一批。各县区局要以镇办所为单元逐月对清理整治情况进行统计汇总上报,各县区局于每季度最后一个工作日上报市局营商办(信用监管科)。(各县区局、镇办市场监管所,各综合执法支、大队负责)

三、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切实降低企业运行成本。牵头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全力扫除一切制约经济发展的政策障碍,营造公平竞争的良好市场环境;聚焦优化营商环境和服务民生这一中心,大力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执法检查,突出抓好中介服务、金融服务、教育培训、房产交易、土地出让等涉企收费专项治理。保持对商业综合体、物业、产业园区等转供电主体落实国家电价优惠政策的执法检查力度不降,巩固转供电环节专项治理成果。大力开展供水、供电、供气等价格收费监督检查,切实降低企业运行成本。(市局竞价科、各县区局,各综合执法支、大队负责)

四、营造高效规范的监管环境,服务企业高质量发展。持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对守法者“无事不扰”,对违法者“利剑高悬”;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实施意见》,落实市质发委、市局《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以地方支柱产业和富民乡村产业、质量问题突出的消费品、防疫用品及原材料等行业为重点,以质量问诊帮扶、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等为手段,推动重点行业、产品、区域质量提升; 以创新为引领大力实施知识产权保护战略,力争2021年全市专利申请达到1600件,商标注册申请达到4000件;持续开展“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活动,加大品牌宣传推广力度,推动企业商标品牌国际化;强化政策支持,促进民营经济转型升级和“个转企”;为市场主体提供技术、专利、商标、标准、计量、认证认可、质量管理、检验检测等专业服务,加强标准和知识产权引领,帮助企业破解发展中的难题。(市局信用监管科、质量发展科、质量监督科、知识产权科、标准化科、计量科、认证认可科、质量检测中心、食品药品检测中心,各县区局负责)

五、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服务扩大内需促发展。组织实施全市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培育认定放心消费单位,定期发布消费提醒和警示,按期发布汉中市12315投诉举报分析报告,收集消费纠纷热点信息,编发年度消费纠纷处理典型案例及分析,点评行业乱象,严查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和利用不公平格式合同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大力开展“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和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探索在金融服务和网络经济等新领域建立消费维权工作站,提升消费维权保障能力,不断提高消费环境安全度、经营者诚信度、消费者满意度,规范市场秩序,净化消费环境,引导科学理性健康消费。(市局消保科、各县区局,各综合执法支、大队负责)

六、服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支持养老服务、家政服务、托育服务、家电回收、乡村旅游、全域旅游、现代物流、文化创意、科技服务、职业技能培训、社区生活服务、钟点服务、中介服务创业就业平台建设。支持在校大学生、在职科研人员专业技术人才创业,农民工、贫困户、高校毕业生、复退军人、城镇失业(下岗)人员、返乡农民工创新创业。允许返乡农民工创办符合环保、安全、消防条件的小型加工项目,允许在其宅基地内从事生产经营;在校大学生、在职科研人员、农民从事电子商务、设计策划、文化创意、软件开发、信息服务、管理咨询的,允许将其居住宿舍、公寓、住所登记为市场主体经营场所。推行审核合一、容错后补、告知承诺、网办邮送不跑路等服务。(市局信用监管科、各县区局)

七、服务人力资源市场及劳务输出服务机构快速发展。支持劳务输出服务和中介技能培训市场主体发展和贫困劳动力通过有组织劳务输出。帮助市场主体注册服务商标、制定行业(专业)标准,打造汉中劳务输出就业品牌。整治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查处虚假广告宣传、中介违规收费、“黑中介”,规范价格行为,加强外出务工人员、劳务经纪人市场管理和中介服务行业监管。(知识产权科、竞价科、标准化科、各县区局)

八、充分用好专利权、商标权质押和股权出质融资渠道,助力发展。积极开展知识产权银企对接活动,支持市场主体通过专利权、商标权质押和股权出质获取贷款融资,助力缓解市场主体融资难题,助力企业发展。(市局知识产权科、信用监管科,各县区局负责)

九、积极培育发展新产业新业态,增强新动能、激发新活力。大力发展在线新经济业态,支持在线文娱、远程办公、在线教育等,拓展生鲜电商零售业态,加速发展“无接触”配送,大力发展新型移动出行等;营造新产业发展良好生态,打造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政策链、人才链深度整合的创新体系,引领电子商务、信息服务、新材料、节能环保等领域新兴市场主体发展能级持续提升;强化政策集成效应,进一步梳理归整相关政策举措,加强跨部门、跨层级力量联合协作,强化政策集成,放大新兴产业扶持政策叠加效应。(市局信用监管科、网监科,各县区局负责)

十、实施包容审慎监管,促进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快速发展。对现代农林牧渔业、先进制造业、新型能源活动、节能环保活动、互联网与现代信息技术、现代技术服务与创新创业服务、现代生产性服务活动、新型生活性服务活动、现代综合管理活动等新产业新业态和共享经济、平台经济、无接触配送等新模式建立包容审慎的监管机制,支持其发展壮大。探索实行“包容期”管理,以行政指导和服务为重点,通过法规宣传、行政提示、行政建议、行政约谈等柔性监管方式,积极引导和督促市场主体诚信守法经营;建立“容错”机制,对一般性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或减轻处罚;就企业容易疏忽的市场监督管理相关事项进行提示,就容易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的违法行为对企业进行预警。制定并严格执行《汉中市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对市场主体首次轻微违法违规的经营性行为实施清单管理,引导企业对轻微、偶发的失信行为履责纠错并实施“信用修复”。能引导的不取缔、能教育的不处罚、能轻罚的不重罚。按照“非禁即入”的原则,允许各类创业主体平等进入国家法律法规未禁止的所有行业和领域,鼓励各种创新创业形态的所有制经济竞相发展。(市局法规科、各县区局,各综合执法支、大队负责)


主办单位:汉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电话:2539150,传真:2624186,投诉举报电话:12315 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咨询电话:0916-3180656
地址:汉中市汉台区滨江路中段 邮编:723000
陕ICP备14003207号-2  汉中网安:61230001  网站标识码:6107000038
陕公网安备 61070202000357号    网站地图

汉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
“汉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

是否继续?

继续访问 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