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107000038/2021-000017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汉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来 源: | 信用监管科 |
有 效 性: | 发文时间: | ||
发文字号: | 汉市监函〔2021〕84号 | 发布时间: | 2021年03月11日 15:41 |
内容概述: |
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市局经开分局:
为切实做好市场主体登记告知承诺后续监管工作,根据2021年度汉中市市场监管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市局决定于近期开展市场主体登记告知承诺践诺情况双随机抽查检查,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抽查对象。从全市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月1日实行告知承诺登记的8538户企业中,按照3%的比例随机抽取257户作为此次抽查检查对象。(名单附后)
二、抽查检查时间。市局于3月8日按计划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各县区局于3月15日前随机匹配执法检查人员,于6月15日前完成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报送市局信用监管科。
三、抽查事项。企业登记事项信息真实性承诺践诺情况,营业执照规范使用及企业信息公示情况。
四、抽查结果的处置
(一)入户现场检查。重点对企业实际经营地址与承诺地址是否一致进行检查,与承诺不一致的,责令限期进行变更登记;不按责令要求变更登记的,进行列异处理,并依照企业登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立案调查处理;通过实地核查对实际不存在的企业,首先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再进一步核查,符合吊销条件的做吊销处罚;企业拒绝接受检查的,抽查检查结果标记为“不配合检查情节严重”。
(二)公示抽查结果。检查中要认真填写相关检查表,按照“谁检查、谁录入”的原则,履行审批程序后,在省级平台录入检查结果,并将结果等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陕西)向社会进行公示(除依法依规不适合公开的情形外),接受社会监督。已实施检查但未公示检查结果的,视同没有完成检查。
联系人:赵佩 电话:09162538139
附件:汉中市市场主体承诺践诺双随机抽查检查企业名单(点击下载)
汉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