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10700003-/2020000212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汉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来 源: | 食品流通科 |
有 效 性: | 发文时间: | 2020年05月22日 10:21 | |
发文字号: | 汉市监发〔2020〕71号 | 发布时间: | 2020年10月14日 10:22 |
内容概述: |
汉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开展夏季饮品市场专项整治的通知
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局各相关科室,经开分局:
夏季来临,为进一步规范夏季饮品市场秩序,维护市场秩序稳定,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按照市局统一安排部署,决定自6月1日至10月15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夏季饮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围绕夏季食品安全监管的特点,以保障人民群众的食品消费安全为目标,以食品批发户、大中型超市、校园周边、城乡结合部、农村市场等为重点区域,以夏季冷饮、乳制品、酒类等为重点品种。全力查处销售假冒伪劣食品、 “山寨”、“三无”食品、过期、腐败变质食品等行为。规范批发和零售环节食品经营秩序,保障夏季饮品质量安全,营造安全放心的食品消费环境,切实解决食品安全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
二、工作重点
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结合贯穿全年食品流通安全监管工作任务,认真开展夏季饮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
(一)重点商品。主要是各类白酒、啤酒、果汁饮料、固体饮料、碳酸饮料、茶饮料、代用茶、含乳及植物蛋白饮料、瓶(桶)装饮用水、冰淇淋等。
(二)重点地区。加强酒店、饭店、超市、商场、集贸市场和校园周边的监管力度,着重检查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市场。
(三)重点审查。对全市范围内的全部饮品类经销企业,个体经营户进行一次认真检查,规范企业档案、规范经营行为。
(四)重点查处。违反《食品安全法》销售夏季饮品行为;仿冒知名饮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行为;食品非法添加、虚假宣传夏季饮品违法违规行为;无照经营食品饮品行为。
三、工作安排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6月1日至6月15日。调查摸底,分析本辖区内销售食品饮品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表现形式,制定具体的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第二阶段:6月16日至9月30日。集中整治,对全市夏季的饮品类经销企业、个体经营户进行彻底清查,查处一批典型案件。
第三阶段:10月1日至15日。查漏补缺,工作总结,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基本数据录入,确保专项整治成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夏季是食品安全事故的高发季节,特别是冷饮、现场制售饮品等,一旦出现安全问题,会严重影响群众食品消费安全。因此,夏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是确保全市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的关键。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确定“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明确监管职责,全力做好专项整治工作,确保措施周全、人员到位、目标清楚、效果明显。
(二)周密部署,做好分工协作。市局食品流通科统筹安排全市夏季饮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适时进行工作指导;协调科、餐饮科、法规科等相关科室依据各自职能做好业务指导;各县区局要制定相应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督促基层市场监管所开展工作。
(三)突出重点,确保落实落细。本次专项整治突出以下五个重点:一是突出农村食品饮品市场监管重点。以基层市场监管所为监管责任区,加强市场巡查力度和密度,落实网格化监管责任。二是突出食品饮品经营户制度规范重点。指导食品饮品经营户落实建立进销货台帐,规范索证索票制度,严格进销货手续,从流通环节的源头入手严把进货质量关和证照合法关。三是突出重点区域和冷饮批发监管重点。要加强对城乡结合部和学校周边经营户的监督检查,严查流动摊点。同时对本辖区冷饮批发点进行集中检查,从源头杜绝不合格冷饮制品流入消费市场。四是突出食品饮品市场质量监管重点。重点对我市企业生产的食品饮品进行监测,确保问题食品饮品不流入市场;纠正存在问题企业的违规行为,责令召回问题食品饮品;对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及时发布消费警示,依法查封和扣留。五是突出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要加强宣传,畅通12315投诉举报渠道,充分发挥“两微一端”积极作用;快速反应,及时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做到有诉必接、有案必查。
(四)严格执法,强化案件查办。各县区市场监管部门以食品案件的查办作为此次专项整治的重要手段,从严查办每起食品饮品案件,坚决杜绝应罚不罚或私自从轻、减轻处罚的行为。
(五)正面引导,宣传整治成效。要进一步落实舆情监控和处置机制,主动应对曝光舆情、投诉舆情,防止舆情炒作。各县区市场监管局要将在查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及重大夏季食品案件方面的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总结上报,及时汇编予以推广,树立市场监管主动作为、勇于担当的正面形象。
五、督导检查
市局各包抓县区领导及对应科室要负责对包联县区夏季饮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市局成立专项督导组,赴各县区对夏季饮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督导检查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明察暗访等方式进行。
各县区市场监管局于10月15日前将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市局食品流通科;市局各包联科室于10月10日前将督导情况反馈市局食品流通科,食品流通科将有关问题归纳整理,并在全市进行通报。
附:夏季饮品市场专项整治统计表
汉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5月22日
汉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0年5月22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