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10700003-/2020000219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汉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来 源: | 知识产权科 |
有 效 性: | 发文时间: | 2020年02月26日 11:42 | |
发文字号: | 汉市监发〔2020〕28号 | 发布时间: | 2020年10月14日 11:09 |
内容概述: |
汉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2020年“汉中仙毫”地理标志品牌
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市局各科室、直属单位、开发区分局:
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精神,深入推进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切实保护“汉中仙毫”地理标志品牌形象,有效遏制“汉中仙毫”侵权假冒违法行为,市局制定了《2020年“汉中仙毫”地理标志品牌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在做好新冠疫情防控相关工作的同时,认真抓好落实。
联系人:知识产权科张晓笑
联系电话:2180522
邮 箱:hz2237690@163.com
汉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2月26日
2020年“汉中仙毫”地理标志品牌保护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汉中仙毫”是我市知名度和美誉度很高的地理标志商标品牌,在国内外市场享有一定声誉。但近年来,市场上出现了侵犯“汉中仙毫”商标专用权和假冒汉中仙毫茶叶的现象,不同程度地损害了“汉中仙毫”品牌形象,影响了我市茶叶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为严厉打击侵犯“汉中仙毫”地理标志商标专用权及制售假冒伪劣汉中仙毫茶叶等违法行为,保护“汉中仙毫”地理标志品牌,维护汉中茶产业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汉中仙毫”地理标志品牌保护专项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市委五届九次全会各项部署,按照“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坚持“监管执法是第一职责、服务发展是第一要务”,扎实推进地理标志品牌战略实施,加大“汉中仙毫”地理标志保护力度,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推动汉中茶产业高质量发展,为做优做强“四个在汉中”、实施“六个三”战略部署、打造“三个六”重点支撑培育新动能。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汉中仙毫”地理标志品牌保护专项行动,严厉查处侵权和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违法行为,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形成打击侵犯“汉中仙毫”商标专用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的高压态势,使侵犯地理标志商标专用权、擅自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同时,进一步提高地理标志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有效维护“汉中仙毫”品牌形象,全面提升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增强“汉中仙毫”地理标志产品核心竞争力,促进茶产业高质量发展。
三、整治范围和内容
(一)整治范围:
全市从事茶叶生产、加工、仓储、销售的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电子商务、微商、云商等互联网平台“汉中仙毫”茶叶经营者。
(二)整治内容:
1.主体资格是否合法有效。
(1)是否依法取得《营业执照》;
(2)生产企业、小作坊是否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许可证》,流通企业和经营户是否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坚决取缔无照无证经营违法行为。
2.“汉中仙毫”产品质量是否符合相关标准。
(1)严禁以外地鲜叶为原料生产加工“汉中仙毫”;
(2)严禁以外地茶叶冒充“汉中仙毫”;
(3)按照国家食品生产质量标准,开展“汉中仙毫”产品质量检查和抽样检验工作。
3. “汉中仙毫”地理标志商标授权及使用是否合法。(因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汉中仙毫”商标授权工作将分步进行,故请依据实际情况酌情实施)
(1)未经“汉中仙毫”地理标志商标注册人授权或许可,在商品或包装装潢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标识的行为;
(2)使用“汉中仙毫”地理标志商标协议期满后,未办理延期手续,继续使用的行为;
(3)未经授权擅自使用“汉中仙毫”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行为;
(4)未经“汉中仙毫”地理标志商标注册人许可,或不具有相应的商标印制资格,擅自印制或销售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标识的行为;加强对商标印制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违法印制、出售“汉中仙毫”商标标识及包装装潢的行为,从源头防范“汉中仙毫”商标侵权行为发生。
4. “汉中仙毫”包装及广告宣传是否合法规范。
(1)生产、经营预包装“汉中仙毫”茶叶的,标签标识应符合GB7718《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或《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要求;销售散装的“汉中仙毫”茶叶的,标签应符合散装食品标签要求;禁止使用无生产单位厂名、厂址、生产日期的“三无”“汉中仙毫”茶叶通用包装盒;
(2)禁止在茶叶包装上使用“中国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等字样,以及违规使用“名牌产品”标识标志;
(3)禁止未通过有机、绿色等认证许可,擅自标注“有机”“绿色”等标识字样,或擅自扩大认证范围和产量;
(4)禁止发布虚假违法广告。
5. “汉中仙毫”经营行为是否规范。
(1)是否索证索票,建立进销货台账,做到正牌明宗、追根溯源;
(2)是否存在短斤少两行为;
(3)是否明码标价;
(4)是否诚信守约合规经营。
四、整治时间和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3月1日至3月20日)。开展专项行动实务培训,明确工作重点和方式方法。开展市场调研,普及相关知识,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动员,让广大茶产业经营户和各级政府组织、监管部门及执法人员增强对专项行动重要性的认识。落实属地监管责任,逐门逐户调查摸底,摸清辖区内茶业生产经营者基本情况,建立茶业生产经营户电子档案,发放开展保护“汉中仙毫”地理标志品牌《倡议书》。各县区局要迅速行动,抓紧动员部署,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实施方案于2020年3月15日前报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集中整治阶段(3月21日至8月31日)。按照专项行动方案,结合本地实际,突出重点扎实开展专项行动,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要依法查处,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全市开展专项行动的情况进行重点督查,指导、帮助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总结推广典型经验。
(三)总结验收阶段(9月1日至9月30日)。认真总结本次专项行动取得的成绩和积累的经验,客观分析存在的问题,综合评估整治效果。各县区局于2020年9月20日前将本辖区开展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报送至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日常工作和督查情况,在对专项行动进行全面总结的基础上,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部门予以通报表彰。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分工。为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市局成立保护“汉中仙毫”地理标志品牌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市局局长为领导小组组长,分管“双打”及综合执法工作的领导为领导小组副组长,市“双打”办、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省茶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知识产权科、食品安全协调科、反不正当竞争与价格监督检查科、网络交易及市场合同监管科、质量发展科、食品生产安全监管科、食品流通安全监管科、法规稽查科、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科、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管科、标准化科、计量科、消费者权益保护科、信用监管科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知识产权科,负责专项行动行政协调、督查督办及收集反馈情况;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负责实施打击侵权假冒专项行动,查办侵权假冒案件;食品安全协调科负责安排部署全市茶叶质量年度抽检工作;其它科室和单位按照职责做好相关工作。各县区局也要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统一领导,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具体行动方案。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按职责分工协作抓,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加强督导,狠抓整治落实。为切实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督导工作,督促专项行动的开展,督办重大案件,指导、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全市建立专项行动信息月报制度,各县区局应于每月30日前,向市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汉中仙毫”地理标志品牌保护专项行动统计表》(附件2)。工作中的重大情况,随时报市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加强协作,形成工作合力。专项行动中,要讲大局、讲协调、讲配合,充分发挥综合执法的整体效能。加强与农业、林业、公安、商务等职能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合力做好专项行动执法工作;加强市、县区之间纵横向协调配合,力戒地方保护主义,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努力形成保护“汉中仙毫”地理标志品牌的监管执法合力。
(四)综合施策,建立长效机制。一是充分发挥12315投诉举报平台的作用,及时受理和依法处理侵权假冒及不正当竞争行为违法案件。二是继续完善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制度,对失信和具有不良记录的市场主体予以警示或限期整改,并列为重点监测检查对象;对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及时公示案件信息。三是结合市场检查,指导和督促市场开办方和经营户健全品牌授权经营、索证索票、进销台账管理制度,严把进货关,确保茶叶质量安全,严防假冒“汉中仙毫”产品流入市场。四是要将集中整治与日常规范相结合、经营者自律和督促检查相结合、整改与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相结合,坚持整体推进、突出重点、打防结合、务求实效。五是对涉案金额巨大、案情复杂、危害严重、影响恶劣的案件予以重点查处,对涉嫌犯罪的案件,依法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强化宣传,营造良好氛围。我市地理标志资源丰富、品牌众多,要多措并举加大保护地理标志品牌宣传工作,及时宣传专项行动的进展和成果,通过多种形式曝光典型案例,发挥警示作用,震慑不法分子。要加强与新闻媒体协作,大力开展“品牌兴汉”宣传展示活动,传播知识产权共享共建共治理念,营造全社会尊重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氛围。
附件:
1.《“汉中仙毫”地理标志品牌保护专项行动检查表》
2.《“汉中仙毫”地理标志品牌保护专项行动统计表》
附件1:
“汉中仙毫”地理标志品牌保护专项行动检查表
1. 主 体 资 格 |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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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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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统一 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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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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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依法取得《食品流通经营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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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茶叶产品质量是否符合相关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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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商 标 使 用 情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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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未经许可擅自使用“汉中仙毫”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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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商 品 包 装 及 宣 传 |
是否使用“三无”汉中仙毫茶叶通用包装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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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外包装上是否违法违规使用“中国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等字样,或违规使用“名牌产品”标识标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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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未经有机、绿色等认证许可及抽样检验,擅自标注“有机”“绿色”等标识和字样?或擅自扩大认证范围和产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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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存在虚假宣传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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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经 营 行 为 |
是否索证索票,做到正牌明宗、追根溯源?是否建有进销货台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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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存在短斤少两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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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明码标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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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诚信守约合规经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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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存在其它违法违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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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检查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
检查人(签字): 、 检查时间:
附件2:
“汉中仙毫”地理标志品牌保护专项行动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2020年 月 日
检查市场主体总户数(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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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动检查人员总人次(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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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项目 |
一般程序案件 |
简易程序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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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数 (件) |
罚没款 (万元) |
案件数 (件) |
罚没款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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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主体资格违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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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产品质量不符合相关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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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商标使用行为违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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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包装装潢和标识违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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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广告宣传违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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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价格违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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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其它违法违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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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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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本表为累计数,即每月30日前报送年初至本月底的累计数据。
汉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0年2月26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