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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0年医疗器械抽检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610700003-/2020000207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汉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来       源: 医疗器械科
有  效  性: 发文时间:
发文字号: 汉市监发〔2020〕56号 发布时间: 2020年10月14日 09:48
内容概述:

汉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开展2020年医疗器械抽检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局,市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医疗器械生产经营秩序,确保人民群众用械质量安全,根据省药监局《关于印发陕西省2020年医疗器械抽检计划的通知》(陕药监办发〔202020号)要求,我市2020年度医疗器械抽检任务共两大类42个品种74批次,涉及经营和使用环节,为确保抽检顺利实施,结合我市实际,现将医疗器械抽样工作要求和任务分配通知如下:

一、抽验工作相关要求

1、抽样工作应严格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医疗器械质量抽查检验管理办法》有关要求执行,并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时限完成样品抽检和信息录入工作,对各单位医疗器械抽检工作完成情况将纳入年度考核。

2、为避免重复抽样,对同企业生产的同规格产品抽样不应超过2个批次,同时依据历年国家和省级医疗器抽验结果,对于近几年监督抽验不合格的产品,要进行重点跟踪抽验。

3、抽样单位在对依照企业标准/产品技术要求生产的产品进行抽样时,应要求被抽样单位提供所抽样品的产品标准/产品技术要求。

4、抽样采取随机抽样方法进行抽取,所有样品在满足抽样数量的前提下尽量不破坏中包装,保证样品包装完好。抽取同一批次产品时,要保证中、小包装内装样品规格型号、批号一致。单包装如有破损,不得抽样。

5、抽样凭证(附件3)及封签(附件4)填写应规范、字迹清楚,抽样编号必须填写。封样时应将抽样凭证第二联(绿色)随样品及注册产品标准(产品技术要求)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并封入包装箱中,应采用纸箱包装,避免样品受到挤压及样品信息被覆盖,用胶带纸将包装箱牢固封箱并加封封签,不能留有可以启封的缝隙,保证封签和包装完好。(抽样凭证和封签纸质版随文件一并邮寄)

二、抽验任务分配

我市此次抽验共计74批次,具体任务分配详见《2020年汉中市医疗器械抽检任务总表》(附件1)、《2020年度医疗器械抽检任务及抽样量表》(附件2)。请市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和各县(区)局按照要求完成抽样任务,于510日前将样品及抽样凭证第一联送市局医疗器械监管科。

三、系统信息录入

本次医疗器械抽验需将检品信息录入《陕西省药品安全监管综合业务系统监督抽检系统》(与药品抽检为同一系统,网址:http://mpa.shaanxi.gov.cn),请各单位、县(区)局指定一名工作人员负责信息录入,并填写医疗器械监督抽检系统录入人员信息回执(附件5)于422日报送市局医疗器械监管科。

联系人:张    联系电话:2539423

附件:1.2020年汉中市医疗器械抽检任务总表

2.2020年汉中市医疗器械抽验任务分配及抽样量表

3.医疗器械抽样记录及凭证

4.医疗器械抽样封签

5.医疗器械监督抽检系统录入人员信息回执

汉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413

附件1

2020年汉中市医疗器械抽检任务总表

任务

单位

西

镇巴县

有源类产品

1

2

1

/

/

/

/

/

/

/

/

/

/

无源类产品

9

8

9

6

7

6

6

6

3

3

3

2

2

10

10

10

6

7

6

6

6

3

3

3

2

2

附件2

2020年汉中市医疗器械抽检任务及抽样量表

序号

品名

数量

抽样单位

抽样编号

1

电针治疗仪

1批次(经营环节,每批1台)

检测中心

610-2020-HZ-0001

2

医用超声雾化器

1批次(经营环节,每批1台)

检测中心

610-2020-HZ-0002

3

医用电子体温计

1批次(经营环节,每批3件)

稽查支队

610-2020-HZ-0003

4

医用红外体温计(耳腔式)

1批次(经营环节,每批2件)

汉台

610-2020-HZ-0004

5

一次性使用避光输液器

3批次(每批90套)

检测中心、南郑、勉县各1批次

610-2020-HZ-00050607

6

一次性使用输液器

3批次(每批60套)

汉台3批次

610-2020-HZ-00080910

7

一次性使用输血器

3批次(每批90套)

稽查支队3批次

610-2020-HZ-00111213

8

一次性使用鼻氧管

3批次(每批60根)

稽查支队、南郑、西乡各1批次

610-2020-HZ-00141516

9

一次性使用吸痰管

3批次(每批60根)

南郑、洋县、西乡各1批次

610-2020-HZ-00171819

10

一次性使用配药注射器

3批次(每批126支)

西乡、宁强、留坝各1批次

610-2020-HZ-00202122

11

中单

2批次(每批45套)

稽查支队、洋县各1批次

610-2020-HZ-002324

12

一次性使用静脉输液针

2批次(每批80支)

略阳、西乡各1批次

610-2020-HZ-002526

13

医用脱脂棉

2批次(每批3/大卷

宁强、勉县各1批次

610-2020-HZ-002728

14

一次性使用节育器

2批次(每批60支)

检测中心、城固各1批次

610-2020-HZ-002930

15

血压计

2批次(每批1台)

南郑、宁强各1批次

610-2020-HZ-003132

16

血压表

2批次(每批1台)

西乡、略阳各1批次

610-2020-HZ-003334

17

玻璃体温计

2批次(每批100支)

勉县、洋县各1批次

610-2020-HZ-003536

18

医用缝合针

2批次(每批60个)

汉台、勉县各1批次

610-2020-HZ-003738

19

一次性口腔器械盒

2批次(每批40盒)

汉台、城固各1批次

610-2020-HZ-003940

20

促黄体生成素检测试纸

2批次(每批60条)

南郑、镇巴各1批次

610-2020-HZ-004142

21

医用棉签

2批次(每批90包)

汉台、南郑各1批次

610-2020-HZ-004344

22

一次性使用灭菌橡胶外科手套

2批次(每批90付)

城固、洋县各1批次

610-2019-HZ-004546

23

一次性使用医用橡胶检查手套

2批次(每批90付)

汉台、城固各1批次

610-2020-HZ-004748

24

一次性使用无菌导尿管

2批次(每批70根)

略阳、镇巴各1批次

610-2020-HZ-004950

25

人绒毛促性腺激素(HCG)检测试纸(胶体金法)

2批次(每批60条)

检测中心、西乡各1批次

610-2020-HZ-005152

26

橡皮膏

2批次(每批6筒)

城固、佛坪各1批次

610-2020-HZ-005354

27

一次性使用肝素帽

2批次(每批120支)

洋县、勉县各1批次

610-2020-HZ-005556

28

静脉留置针

1批次(每批27支)

稽查支队

610-2020-HZ-0057

29

手术衣

1批次(每批45包)

检测中心

610-2020-HZ-0058

30

医用防护口罩

1批次(每批90个)

检测中心

610-2020-HZ-0059

31

一次性使用换药包

1批次(每批40包)

城固

610-2020-HZ-0060

32

手术刀片

1批次(每批90个)

检测中心

610-2020-HZ-0061

33

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针

1批次(每批90支)

检测中心

610-2020-HZ-0062

34

一次性使用无菌阴道扩张器

1批次(每批90个)

城固

610-2020-HZ-0063

35

产包

1批次(每批40包)

洋县

610-2020-HZ-0064

36

一次性使用精密过滤输液器

1批次(每批90套)

勉县

610-2020-HZ-0065

37

医用脱脂纱布

1批次(每批12大包)

稽查支队

610-2020-HZ-0066

38

非吸收性外科缝线

1批次(每批90根)

检测中心

610-2020-HZ-0067

39

医用外科口罩

2批次(每批90个)

稽查支队

610-2020-HZ-006869

40

天然胶乳避孕套

2批次(每批360只)

汉台、佛坪各1批次

610-2020-HZ-007071

41

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

2批次(每批108支)

镇巴、留坝各1批次

610-2020-HZ-007273

42

一次性使用导尿包

1批次(每批40包)

汉台

610-2020-HZ-0074

注:请按照抽样单位顺序填写抽样编号,勿占用其他单位编号。

附件3

医疗器械抽样记录及凭证

抽样编号:610-2020- HZ-□□□□              抽样日期:

标示产品名称

产品注册证

无□    有□    证号:

产品执行标准

标示生产单位

地址

电话

规格/型号

生产日期/批号/出厂编号

抽样数理

有效期截止日期

生产或购进数量

已销售或使用数量

库存数量

抽样地点

被抽样单位情况

生产□、经营□、使用□

有□、无□许可证

证号:

单位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或负责人

邮政编码

电话

抽样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

地址

联系人

邮政编码

电话

备注

抽样单位(盖章):

抽样人员签名:

被抽样单位(盖章):

有关负责人签名:

备注:1.本凭证一式四联,第一联随总结材料上报,第二联随样品封样寄往承检机构,第三联存根,第四联留被抽样单位。

附件4

医疗器械抽样封签

文本框: 医疗器械抽样封签


注:大封签长70cm,宽25cm;中封签长40cm,宽15cm;小封签长20cm,宽7cm

附件5

医疗器械监督抽检系统录入人员信息回执

姓名

所在科(股)室、队

办公电话

手机号码

通信地址

备注

汉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0413日印发


主办单位:汉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电话:2539150,传真:2624186,投诉举报电话:12315 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咨询电话:0916-3180656
地址:汉中市汉台区滨江路中段 邮编:72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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