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107000038/2022-000044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汉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来 源: | 汉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有 效 性: | 发文时间: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时间: | 2019年11月15日 10:19 | |
内容概述: |
汉市监发〔2019〕1号
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汉台区工商局、质检局、食药监局,市成员单位:
鉴于机构改革,我市原14个直接参与整治“保健”市场的责任部门已整合为10个。为进一步完善《汉中市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工作方案》,明确各部门的任务分工,现将工作责任做如下调整:
一、汉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承担原汉中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汉中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汉中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汉中市物价局的工作责任。
二、汉中市农业农村局承担原汉中市农业局的工作责任。
三、汉中市文化和旅游局承担原汉中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汉中市旅游发展委员会的工作责任。
四、汉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承担原汉中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的工作责任。
五、汉中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承担原汉中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的工作责任。
六、汉中市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承担原汉中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的工作责任。
七、汉中市城市管理局承担原汉中市住房和城市管理局的工作责任。
八、汉中市公安局、汉中市民政局、汉中市商务局的工作责任不变。
九、各县(区)“百日行动”成员单位工作责任按机构改革后的职能做相应调整。
汉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 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