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107000038/2022-000047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汉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来 源: | 汉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有 效 性: | 发文时间: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时间: | 2019年11月15日 10:44 | |
内容概述: |
汉市监发〔2019〕18号
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稽查支队,市局食品相关科室:
根据中、省下发的加急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经营监管工作的通知》(陕市监发〔2019〕121号),结合我市农村食品监管实际,现将加强农村食品经营监管工作有关要求,明确如下,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是要充分认识加强农村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切实保障农村食品安全。农村食品质量安全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各县区局要高度重视,正确认清当前农村流通领域食品安全形势,充分认识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四个最严”的要求,把落实农村食品整治要求与贯彻2019年“两会”上关于食品安全的重要论述结合起来,把加强农村食品安全工作作为当前乃至今后一段时期食品安全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细、抓实、抓出成效,久久为功,步步为营,下大力气彻底根治农村假冒伪劣食品,切实保障农村食品安全。
二是切实摸清农村食品安全的基本情况,做好食品经营分级管理。各县区局要从城镇到农村,从环节到品种,从有证企业到无证摊贩,开展一次大排查、大摸底、大行动,采取地毯式排查,拉网式清查,切实摸清辖区内农贸市场、集贸市场、小商店等农村食品企业和经营者底数,建立健全农村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底数台账;让一组组底数不清的“大概数字”,一清二楚,输入管理平台;让一个个长期存在于监管盲区的零、小、散经营户,“颗粒归仓”,记入监管档案。要结合上年度日常监督检查情况、经营环节监督抽检情况和信用等级评定情况,合理确定食品经营者风险等级,特别是要确定高风险企业和品种,认真做好年度食品经营企业风险等级评定工作,在此基础上,加快推进双随机检查,对高风险等级要实施全年全覆盖检查。
三是认真梳理专项整治发现的问题,制定“农村食品经营风险隐患清单”。各县区要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风险管控为目标,对近年来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和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做好“回头看”,系统梳理专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总结专项治理取得的成效,全面盘点农村市场监管的重点,采取形势研判会、风险交流会、治理总结会、案情分析会等多种形式,找准问题,定准风险,搞清隐患,科学制定完善“农村食品经营风险隐患清单”,有针对性的开展监管工作。要依职责进一步细化治理工作任务,明确目标措施和完成时限,将责任落实到人。
四是督促食品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农村市场食品准入和销售管理。要督促食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督促市场经营户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把进货关、准入关、销售关,不进、不存、不销假冒伪劣食品。要加强对农村消费量大的食品,特别是劣质食品、超过保质期食品、标签标识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和重点地区、重点场所加大监管力度。要对从城市到农村“上山下乡”的伪劣产品,公开曝光,彻底销毁;要对贩假售假违法案件,重拳打击,严惩重处。
五是进一步与相关部门加强沟通,构建农村市场共治格局。要加强与农业农村、商务、公安、供销合作社等部门沟通,建立沟通协调机制。要与农业农村部门建立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有效衔接机制,特别是加强生鲜奶、生猪肉、鲜蔬菜的监管;要与商务、供销合作社等部门建立食品流通市场体系,引导优质、安全食品下乡进村;要与公安建立线索移交机制,发现涉嫌食品安全犯罪线索及时移交公安机关;要与司法、宣传部门建立食品安全联合宣传机制,积极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让食品安全到农村,进家庭,提升农村广大人民群众食品安全防范意识。通过建立有效的食品安全沟通协调机制,尽快形成农村市场食品安全共治格局。
请各县区局于2019年4月25日前,将工作安排部署和落实情况及“农村食品经营风险隐患清单”报市局食品经营科汇总上报省局。
联系人:马奇峰 电话(传真):2539453
汉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3月19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