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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加强禁食野生蘑菇预防食物中毒 防控宣传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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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19年04月24日 00:00
内容概述:

各县区食安办,市食安委成员单位:

随着夏季到来,气温升高,降雨增多,野生蘑菇进入生长旺盛期,群众误采误食野生蘑菇导致的中毒事件易发多发。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422日发布的《慎防食用野生蘑菇引发的食物中毒》风险预警,为做好我市禁食野生蘑菇预防食物中毒防控宣传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夯实防控宣传工作责任。野生蘑菇中毒是严重威胁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食品安全问题。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把野生蘑菇中毒防控宣传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工作,切实保障群众生命健康和饮食安全。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明确目标、强化责任、采取措施,切实加大预防野生蘑菇中毒的宣传工作,持续增强广大群众健康饮食安全意识,提升野生蘑菇风险防范能力,严防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二、突出重点,防控野生蘑菇中毒风险。我国野生蘑菇种类繁多,分布广泛,其中有毒蘑菇有400多种,含剧毒可对人有致死危险的蘑菇有40多种,目前尚无简易科学的方法鉴别野生蘑菇是否有毒,民间流传的识别“经验”并不可靠,预防蘑菇中毒的根本办法就是不要采食野生蘑菇。各县区各部门要增强风险意识,重点宣传误采、误食有毒野生蘑菇带来的严重后果,提示广大群众不采摘、不加工制作、不售卖、不购买、不食用野生蘑菇,不轻信网络和一些宣传资料上鉴别有毒野生蘑菇的方法。

 三、广泛宣传,营造防控宣传浓厚氛围。要结合辖区实际,创新方式方法,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微信、微博、网络直播、广播、电视、报纸等多种传播媒介,通过分析典型事例、安全知识科普、播放公益广告、印发宣传材料、开展专家访谈、群众娱乐活动等形式,大力宣传食用野生蘑菇的风险和危害,努力营造人人关注、人人参与、人人禁食野生蘑菇预防食物中毒的良好氛围。

四、狠抓落实,确保防控宣传取得实效。我市群众素有食用野生蘑菇的饮食习惯,近年来各级党委、政府虽持续开展禁食野生蘑菇预防食物中毒防控宣传工作,但采食野生蘑菇现象屡禁不止,食用野生蘑菇或野生植物导致中毒乃至死亡的事件仍时有发生,反映出群众对采食野生蘑菇(植物)的危害和风险仍然缺乏足够的警惕和认识。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深刻汲取近年来采食野生蘑菇导致中毒的典型事件,把禁采、禁食、禁售野生蘑菇预防食物中毒防控和宣传工作做在一线、落到实处,努力劝诫、引导和改变群众采食野生蘑菇的习惯,特别是在野生蘑菇资源丰富的镇村社区、农贸市场、街边菜贩、农家乐、中小学校、机关单位食堂等餐饮单位以及群众家庭,要做到家喻户晓、老少皆知,切实增强公众的防范意识,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汉中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9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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